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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5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坊煤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正常流动资金需要,且被担保方经坊煤业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经坊煤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经坊煤业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
[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
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
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办理融
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坊煤业共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控股子
公司经坊煤业共同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   辛茂荀、王宝英、李端生、孙水泉
                                                    2018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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