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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9-035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
需对前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发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公
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


                                    1
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对前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
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
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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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年初数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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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8,599,404.51                          -398,599,404.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98,599,404.51        398,599,404.5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对前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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