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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高速:关于拟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7-032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与中融鼎新或其指
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所设立的基金。

    ● 上述董事会决议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投资并购基金方面的发展规划,该发
展规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投资标的、投资者、政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
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并未
就投资并购基金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关于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
具体计划。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投资并购
基金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一、投资并购基金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与北京中融鼎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鼎新”)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所设立的基金。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本公司主业范围内每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并
且不涉及本公司向其他基金合作方提供本金和收益担保、回购承诺等安排的情况
下,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会议审议批准每期基金的具体设立、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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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等事项。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由董事会另行审议批
准。如果按照监管要求应当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按相应规定执
行。

       2、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
致通过了《关于设立交通环保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
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合作方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开可获取的信息,中融鼎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经中国证
券基金协会备案,具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资格,以发行私募基金的方式为客户
进行专业的资产管理,具体业务领域包括私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综合服务、证
券投资以及现金管理等。中融鼎新是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的全
资子公司。

       中融信托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成立于 1987 年,
注册资本 80 亿元,国务院国资委及哈尔滨地方国资委合共间接拥有超过 59%权
益。截止 2016 年末,中融信托净资产 128.10 亿元,净资本 113.28 亿元,合并管
理资产 8,584.72 亿元,年度营业总收入 67.96 亿元。中融信托主营业务覆盖房地
产、证券、工商企业及基础设施领域,“多元化”交易模式包括股权投资、信托
贷款、股权收益权、财产权管理等。

       2、合作方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中融鼎新没有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发现中融鼎新存在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拟增持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或与第三方
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形。


       三、投资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深高速中融交通环保投资并购基金(第 N 期)(暂定)。

       2、基金类型:根据《合伙企业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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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金存续期:不超过 8 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亦可根据投资退出的
实际情况提前清算。在全部项目投资退出并完成收益分配后,该期基金业务终止。
基金业务终止后,根据全体合伙人大会决议或合伙协议,决定继续增资或者清算。

       4、基金目标规模: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各期基金合计目标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

       5、基金成立规模: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以每期基金成立时实缴资金规模为
准。

       6、出资方式:全部采用现金出资,认购币种为人民币。

       7、资金来源:基金计划面向工商企业、投资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
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8、基金投向:基金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
其他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城市管网、供水和排水等);以及包括水环保行业(水
污染治理、流域治理等)、固废处理行业(垃圾处理、危废处理、土壤修复、餐
余垃圾处理)、废气处理(废气处理技术)等新兴环保行业以及为环保行业提供
设备及技术支持的子行业。


       四、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投资并购基金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融鼎新或其指定的子公司以合作
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共同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如果采取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合作方式,预计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由中融鼎新和本公司(或各自指定的子公司)共同出资,
出资方式为现金。双方持股比例暂订为:中融鼎新持股 51%,本公司持股 49%。

       目前,投资并购基金的管理模式尚未确定。


       五、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包括子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其他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
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指包括水环境治理和固废处
理等的大环保业务领域。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和环保行业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
设立投资并购基金有利于拓宽本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模式和渠道;此外,投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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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基金还可为本公司培育项目提供孵化平台,有助于本公司在交通基础设施行业
和环保行业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


    六、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风险分析

    投资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
回收期;投资并购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
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
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在投资并购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本公司及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关注并
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资金安全。本公司
将积极敦促投资并购基金寻找符合本公司发展需求的并购项目,建立完善的项目
审核和风控制度,经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
投资风险。


    七、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乃现阶段本公司于投资并购
基金方面的发展规划,该发展规划能否最终得以落实,受投资标的、投资者、政
策法规、市场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
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并未就投资并购基金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关于投资并购
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的具体计划。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有关事项的不
确定性。在具体的投资并购基金得以落实之前,有关事项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不
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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