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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高速:独立董事意见函(董事候选人)2018-05-09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独立董事意见函



    我们作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所

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考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提供的评估意见,我们未发现该候选人存在不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的情形。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署页:




        蔡曙光 独立董事    温兆华 独立董事




        陈晓露 独立董事    白 华 独立董事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