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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2018-05-08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17 年年度报告》。
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17 年新修订)》中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公司《2017 年年度
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
信息情况—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
环保情况说明”补充如下:
    一、原披露内容为: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落实污染
治理减排各项措施。
    (1)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
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
定的排放总量;
    a、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废水的主
要污染物为:PH、SS、COD、氨氮、As、Ni。特征污染物为:氨氮。各股废水经
过处理达标后经同一个排放口(WS-409001),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海沧污水处理
厂。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氨、非甲烷总烃、粉尘。特征污染物为:氨。工业固
体废物为冶炼废渣。
       b、环境功能区划
       海沧分公司的建设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功能
区划为二类功能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DB35/322-2011 《 厦 门 市 水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中 表 1 三 级 标 准 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和表 4 中三级标准。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外排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各股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经
同一个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
环评批复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35/322-2011)
的三级排放标准(见表 1)。该标准中未限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即 pH:6~9,NH3-N≤35mg/L,As≤0.5mg/L,CODCr
≤400mg/L。
                                 表 1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起                                              排放浓度(mg/m3)
                                  标准名称
        止时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                                             400            35
                           DB35/322-2011三级标准
       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
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二类区标准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d、核定的排放总量
       厦门钨业新能源材料基地建设 1000t/a 四氧化三钴和 1500t/a 钴酸锂扩建项
目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2 年 2 月 20 日通过厦
门市环保局验收。环评批复要求污水排放执行 DB35-322-1999《厦门市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
污水排放量 38.466 万 t/a、COD0.46t/a、氨氮 8.19t/a;总体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污水排放量≤94.028 万 t/a、COD≤25.82t/a、氨氮≤9.787t/a、二氧
化硫≤2.661t/a。
    2016 年 6 月,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放量
≤48 万 t/a、COD≤25.82t/a、氨氮≤4.8t/a、烟尘≤1.985t/a、粉尘≤1.716t/a。
    2016 年 8 月,初始排污权核定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 COD 和 NH3-N 的的初始
排污权分别为 25.82t/a 和 9.40t/a。
    2017 年公司排放污水 632358.35 立方米,其中 COD 平均排放浓度 16mg/L,
累计排放 10.0861 吨, 氨氮平均排放浓度 5.28mg/L,累计排放 3.3389 吨;工
业废气排放 21150.72 万立方,氨平均排放浓度 1.06 mg/m3,颗粒物平均排放浓
度 11.9 mg/m3。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2017 年公司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如下:冶炼废渣 5503 吨,危险废物 5.3 吨。
冶炼废渣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氨回收系统、母液闭路循环系统、余碱
回收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均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海沧分公司历年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批复情况如下:
    (1)6000tAPT 生产线项目于 1993 年 8 月 31 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环评审批,
厦门钨品厂 4000 吨仲钨酸铵技改工程于 1998 年 5 月 7 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环评
审批。两期项目于 2000 年 1 月 24 日共同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竣工验收。
    (2)白钨矿生产仲钨酸铵技改、年产 1000T 镍氢电池用贮氢合金粉技改项
目于 2001 年 1 月 8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02 年 1 月 22 日通过福建
省环保局审批,2006 年 7 月 6 日福建省环保局通过验收。
    (3)技术中心一期项目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
2012 年 2 月通过厦门市环保局验收。
    (4)厦门钨业新能源材料基地建设 1000t/a 四氧化三钴和 1500t/a 钴酸锂扩
建项目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2 年 2 月 20 日通
过厦门市环保局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 年,公司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原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预案于 2013 年 12 月向区环保局备案)的基础上,委
托第三方重新编修。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制了应急预
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份,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
环保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于 10 月在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进行了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
81 号)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
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
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现补充披露为: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
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认真落实
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环
保部门公布的 2017 年度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公司主要环境信息如下:
     厦门钨业环境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a、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废水的主
要污染物为:PH、SS、COD、氨氮、As、Ni。特征污染物为:氨氮。各股废水经
过处理达标后经同一个排放口(WS-409001),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海沧污水处理
厂。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氨、非甲烷总烃、粉尘。特征污染物为:氨。工业固
体废物为冶炼废渣。
     b、环境功能区划
     海沧分公司的建设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功能
区划为二类功能区。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DB35/322-2011 《 厦 门 市 水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中 表 1 三 级 标 准 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1 和表 4 中三级标准。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外排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各股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经
同一个排放口,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海沧污水处理厂。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
环评批复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35/322-2011)
的三级排放标准(见表 1)。该标准中未限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即 pH:6~9,NH3-N≤35mg/L,As≤0.5mg/L,CODCr
≤400mg/L。
                                表 1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起                                           排放浓度(mg/m3)
                                 标准名称
        止时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                                           400          35
                           DB35/322-2011三级标准
       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
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1999)二类区标准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d、核定的排放总量
       厦门钨业新能源材料基地建设 1000t/a 四氧化三钴和 1500t/a 钴酸锂扩建项
目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2 年 2 月 20 日通过厦
门市环保局验收。环评批复要求污水排放执行 DB35-322-1999《厦门市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
污水排放量 38.466 万 t/a、COD0.46t/a、氨氮 8.19t/a;总体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污水排放量≤94.028 万 t/a、COD≤25.82t/a、氨氮≤9.787t/a、二氧
化硫≤2.661t/a。
       2016 年 6 月,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放量
≤48 万 t/a、COD≤25.82t/a、氨氮≤4.8t/a、烟尘≤1.985t/a、粉尘≤1.716t/a。
       2016 年 8 月,初始排污权核定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 COD 和 NH3-N 的的初始
排污权分别为 25.82t/a 和 9.40t/a。
    2017 年公司排放污水 632358.35 立方米,其中 COD 平均排放浓度 16mg/L,
累计排放 10.0861 吨, 氨氮平均排放浓度 5.28mg/L,累计排放 3.3389 吨;工
业废气排放 21150.72 万立方,氨平均排放浓度 1.06 mg/m3,颗粒物平均排放浓
度 11.9 mg/m3。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2017 年公司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如下:冶炼废渣 5503 吨,危险废物 5.3 吨。
冶炼废渣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氨回收系统、母液闭路循环系统、余碱
回收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均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海沧分公司历年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批复情况如下:
    a、6000tAPT 生产线项目于 1993 年 8 月 31 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环评审批,
厦门钨品厂 4000 吨仲钨酸铵技改工程于 1998 年 5 月 7 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环评
审批。两期项目于 2000 年 1 月 24 日共同通过福建省环保局竣工验收。
    b、白钨矿生产仲钨酸铵技改、年产 1000T 镍氢电池用贮氢合金粉技改项目
于 2001 年 1 月 8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02 年 1 月 22 日通过福建省
环保局审批,2006 年 7 月 6 日福建省环保局通过验收。
    c、技术中心一期项目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
2012 年 2 月通过厦门市环保局验收。
    d、厦门钨业新能源材料基地建设 1000t/a 四氧化三钴和 1500t/a 钴酸锂扩
建项目于 2004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厦门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2 年 2 月 20 日通
过厦门市环保局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 年,公司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原有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预案于 2013 年 12 月向区环保局备案)的基础上,委
托第三方重新编修。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制了应急预
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份,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
环保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于 10 月在厦门市环保局海沧分局进行了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
81 号)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
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
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司下属子公司洛阳豫鹭环境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a、洛阳豫鹭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废水
的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烟尘、SO2、NOx。
       b、环境功能区划
       洛阳豫鹭的建设项目位于栾川县赤土店镇马圈村,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功能
区划为二类功能区。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尾矿库,生产废水全
部排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标准要求。
       c、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尾矿库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环境质量执行《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根据栾川县环境功能区划和环
评批复要求,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标准要求(见表 2)。
                           表 2 燃气锅炉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
污染物                                                                        浓 度
           浓       度                    措施                                            烟 囱
名称             3     产生量(t/a)                            3
                                                   浓度(mg/m )产生量(t/a) ( mg
           (mg/m )                                                                      高度
                                                                              /m3)
排气量          29810781.2m3                           29810781.2m3                   /
烟尘            11.74      0.35        直排(15m       11.74          0.35      20
                                                                                          不 低
SO2             29.36      0.875       烟囱)          29.36          0.875     50
                                                                                          于 8m
NOx             137.31     4.09                        137.31         4.09      200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2 类标准排放
限值。
         标准                               类别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2类        ≤60dB(A)      ≤50dB(A)
 准 GB12348-2008

    d、核定的排放总量
    2014 年 9 月 5 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二氧化硫<14.95
吨/年,氮氧化物<10.96 吨/年。该排污许可证 2017 年 9 月 4 日到期,国家对于
排污许可证办理有新的政策规定,新排污许可证尚未办理出来。
    2017 年洛阳豫鹭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如下:废矿物油 0.68 吨,树脂 40kg,
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洛阳豫鹭历年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批复情况如下:
    ①2002 年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洛阳市环保设计研究所编制了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t/d 选矿厂白钨回
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然【2002】04 号做出了批复,
2004 年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然验字【2004】进行了竣工验收;
    ②2006 年初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洛阳市环保设计研究所编制了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00 吨/日白钨回收选矿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2006 年 10 月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洛环监表 2006【122 号】文批复了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00 吨/日白钨回收选矿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2008 年 3 月洛阳市环保局以洛环监验【2008】10 号文,对其进行了竣
工验收。
    ③2016 年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
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 号)和洛阳市整治违法排污
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的通知》(洛专办[2016]1 号),栾川县清查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环保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豫鹭公司被列在清查名单中,豫鹭公司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
展了“10t/h 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工作,于 2016 年 10 月向环保部门
提交了报告,栾川县环保局对豫鹭公司“10t/h 锅炉项目”予以网上备案公示,
完成了整改。
    ④2017 年 9 月栾川县环境保护局以栾环审【2017】18 号文批复了《洛阳豫
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 年,洛阳豫鹭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在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预案于 2013 年 11 月向县、市环保局备案)的
基础上,委托第三方重新修订。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
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 年 9 月份,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环保专家对
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于 10 月在栾川县、洛阳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洛阳豫鹭目前尚未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汀金龙环境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a、废水
    长汀金龙废水主要产生工序为萃取工序及沉淀洗涤工序。产生主要污染物
为:pH、SS、COD、NH3-N。特征污染物为:pH、氨氮、COD。公司废水处理达
标后经统一排放口排放(排污口编号:WS-50005),废水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2 排放限值,依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350800-2016-000008),废水 COD 排放浓度限值 70mg/L,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2 吨
/年,NH3-N 排放浓度限值 15mg/L,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0.9 吨/年。长汀金龙废水
排放口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控系统,以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b、废气
    长汀金龙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及车间工艺废气,其中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
为:SO2、NOx、烟尘,特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污
染物为:HCl、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为 HCl。其中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1 排放限值(颗粒物≤80mg/m3、SO2
≤400mg/m3、NOx≤400mg/m3),废气处理后经 35m 高烟囱排放(排污口编号:
FQ-50012-1)。依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350800-2016-000008),锅炉废气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4.97 吨/年、NOx14.4 吨/年、烟尘 7.02 吨/年。公司锅炉
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系统,以确保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生产
工艺废气因主要含 HCl,公司采用多级碱液喷淋的方式处理,有组织工艺废气执
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 5 排放限值,无组织工艺废
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6297-2016)排放浓度限值。
       c、工业固体废物:
       长汀金龙固体废物主要有:
       一般固废:冶炼废渣及中和渣;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2017 年长汀金龙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如下:冶炼废渣 30.88 吨、中和渣
644.52 吨,危险废物 5.13 吨。冶炼废渣及中和渣委托第三方处理。危险废物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噪声
       长汀金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区标准
       e、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
       依据在线监控及环统数据,长汀金龙 2017 年排放废水 140513 立方米,其
中 COD 平均排放浓度 23.46mg/L,累计排放 4.17 吨, 氨氮平均排放浓度
1.22mg/L,累计排放 0.16 吨;锅炉废气排放 21378.5 万立方,SO2 平均排放浓度
8.77mg/m3,累计排放 0.879 吨;NOx 平均排放浓度 270.88mg/m3,累计排放 6.68
吨;烟尘平均排放浓度 24.65 mg/m3。累计排放 1.135 吨;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
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长汀金龙现有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超声波除油系统、废水中和系
统、高效除 COD 系统等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锅炉布袋除
尘器、多级喷淋塔等,设备均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金龙公司历年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批复情况如下:
       2000 吨稀土金属项目龙岩市环保局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进行环评批复(岩
环字[2007]285 号),并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岩环函[2011]76
号);
       3000 吨钕铁硼磁粉项目福建省环保厅于 2011 年 8 月 17 日进行环评批复(闽
环保评[2011]102 号),并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龙环验[2014]36
号);
     2500 吨钕铁硼磁石项目福建省环保厅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进行环评批复(闽
环保评[2012] 2 号),并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龙环验[2014]37
号);
     1500 吨钕铁硼元器件项目福建省环保厅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进行环评批复
(闽环保评[2013]85 号),并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龙环验
[2015]45 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7 年,长汀金龙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
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 年版)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重新编修。通
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制了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应
急物资调查报告。2018 年 3 月份,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环保专家对应急预案进
行了评审,于 3 月 25 日在长汀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长汀金龙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
〔2013〕81 号)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
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
规定,并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虹波环境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a、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废水的主
要污染物为:PH、SS、COD、氨氮、石油等。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气、粉尘
等。特征污染物为:氨气。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
     b、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 2 排放标准。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Ⅲ类标准。
    c、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浓度:
厂北废水出口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排放浓度           浓度单位         是否超标
           PH 值                    6-9           7.19-7.34             无               否
         悬浮物(SS)                 400                 23            mg/L               否
   生化需氧量(BOD5)                 300                21.8           mg/L               否
    化学需氧量(COD)                 500                61.6           mg/L               否
           石油类                   20                 0.17           mg/L               否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20                 2.67           mg/L               否


厂南废水出口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排放浓度           浓度单位         是否超标
PH 值                               6-9           7.09-7.26            无                否
悬浮物(SS)                          400                 16            mg/L               否
生化需氧量(BOD5)                    300                 28            mg/L               否
化学需氧量(COD)                     500                75.4           mg/L               否
石油类                              20                 1.14           mg/L               否
动植物油                            100                0.33           mg/L               否



    废气排放浓度:
                   废气污染物                          排放速率/浓
 装置名称                            标准值                             排放单位        是否超标
                       名称                                  度
氨净化装置                氨             8.7               0.028              Kg/h            否
钼旋锤静电
                        颗粒物        120                     4.6        mg/m3                否
  除尘器
钼筛分除尘
                        颗粒物        120                     9.8        mg/m3                否
    器



    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污染物指标
        总量                                   颗粒物                  COD               氨氮


  排污许可控制要求(吨)                       1.44                    40.6              4.89

  2017 年实际排放量(吨)                      0.718                  8.769              0.546



    边界排放情况噪声:
测点名         测点位     功能区            昼间噪声排放                        夜间噪声排放
  称         置     类别            等效声            执行标   等效声
                           执行标                                       是否超
                                        级   是否超
                           准 Leq                     准 Leq    级
                                      dB(A     标                         标
                           dB(A)
                                        )             dB(A)    dB(A)
           设动部
(1)空    空压机
                    3类      65       52       否       55      48        否
压机等     (北厂
             界)
(2)空
     压
           粉部西
     机
             侧门
     、             3类      65       52       否       55      45        否
           (川汽
     风
             界)
     机
     等
           设备机
(3)机    修厂房
                    3类      65       53       否       55      44        否
床         (南厂
             界)
           三部东
(4)拉
             门外
丝机、              3类      65       50       否       55      44        否
           (东厂
风机等
             界)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钼旋锤除尘器、氨气净化装置等。均正
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搬迁改造项目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通过四川省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四川省环保局验收。
       节能灯专用钨钼丝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 2008 年 11 月 17 日通过成都
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09 年 11 月 20 日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
保护局验收。
       节能灯专用钨钼丝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报告)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6 年 04 月 29 日通过成都市
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验收。
       稀有难熔金属板、片、带产业化项目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通过成都市龙泉
驿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3 年 12 月 24 日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
    蓝宝石长晶炉用钨钼材生产线建设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 02 日通过成都市龙
泉驿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专家意见在公示中。
    特种钼及钼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 2016 年 01 月 18 日日通过成都市龙
泉驿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7 年 10 月 23 日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
局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成都虹波目前尚未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上述补充内容修订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