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关于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签订《永磁电机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8-06-28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8- 04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签订《永磁电机项目投
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系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厦
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电机”)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 “集美区政府”)签署的关于永磁电机项目的协议,本公司将在厦
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投资建设永磁电机园区,并牵头招商引资发展稀土永磁电
机产业,打造电机产业集群。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厦钨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暨园区一期建设
的议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在集美区灌口镇永磁电机园区直接投资
的具体项目将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决策权限及时履行相应的
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后执行。
本公司与厦钨电机负责牵头引进电机、电控或永磁电机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
行业的相关企业,包含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投资、落户永磁电机园区的其他
企业投资在内,永磁电机园区总投资预计不低于 100 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万元/亩。
主要资金来源:本公司将通过直接投资或产业发展基金投资的方式对入住园
区内的永磁电机企业进行投资,主要方式是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进行投资,
公司将作为基石投资者,出资约 20 亿元,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产业发展
基金,募集资金约 100 亿元,投资永磁电机项目;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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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期到位。目前产业发展基金还在筹备中,方案确定后需经本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稀土永磁电机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稀土永磁电机方面的技术、品牌、营销都
比较薄弱,公司将正视技术不足,通过引进先进的电机企业进行合作,实现
共同发展。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对本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集美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西北部,西北与漳州市长泰县交界,东北与同安区
接壤,西南与海沧区毗邻,南与厦门岛隔海相望,为 2017 年全国综合实力百强
区。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厦钨电机与集美区政府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签署了
本《协议》。本公司将在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投资建设永磁电机园区,并牵头招
商引资发展稀土永磁电机产业,打造电机产业集群。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厦钨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暨园区一期建设的议案》,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后续
在集美区灌口镇永磁电机园区直接投资的具体项目将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
报告,根据决策权限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后执行。
公司将主要通过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进行永磁电机投资,投资产业发展基
金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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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厦钨永磁电机项目。
2.项目内容:研发生产稀土永磁电机,包括农林牧渔电机、工业节能电机、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电控以及配套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等。
3.项目意向用地:位于集美区灌口镇,总面积约 1000 亩(具体位置及面积
以项目用地正式出让合同为准)。
4.投资规模:投资总额不低于 100 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万元/亩。
(二)项目有关承诺
1.厦钨电机为厦门钨业设立的注册地、经营地在集美区且独立核算的全资子
公司,由厦钨电机作为永磁电机项目用地及经营管理主体。
2. 厦门钨业、厦钨电机及永磁电机项目用地上其他落户公司应以厦门作为
总部即以厦门作为全国唯一的营运、销售和结算中心,不在厦门之外新设结算中
心并转移税收。
3.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永磁电机项目用地上累计完成投资达到 100 亿元
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且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万元/亩,完成投资额及投资
强度以集美区经信部门审核认定为准。
4.自 2025 年起,厦钨电机及永磁电机项目用地上落户的其它公司每年在集
美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下简称“两税”)合计不少于 5 亿元。
5.入驻永磁电机项目用地的公司须从事电机、电控或永磁电机核心零部件和
原材料行业,其母公司或实体控股股东须为从事以上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公司或具有核心技术的知名企业,具体由集美区经信部门审核。
上述项目投资、投资强度及“两税”指标要求的考核对象(下称“考核对象”)
仅限于注册地、经营地在永磁电机项目用地上的公司:包括在永磁电机项目用
地上厦钨电机及厦钨电机控股公司、厦门钨业控股公司、厦钨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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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名)参股 10%以上公司;不包括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控股或参股的在厦门
市现有企业(截止至本协议签约日)、能源新材料中心。
6.未经集美区政府同意,上述“考核对象”的企业工商注册、统计及税收等
关系不得迁离集美区,否则厦门钨业、厦钨电机应全额退还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
扶持资金。
(三)项目意向用地
1.集美区政府同意将集美区灌口镇约 1000 亩地块规划作为厦钨电机项目意
向选址用地(后续视发展情况,做好预留用地安排)。项目实行“一次规划,按
项目进展分期供地”,分期进行供地:一期安排项目用地约 300 亩,供地时间为
2018 年。后期用地由厦钨电机根据投资计划提前半年提出用地申请,如厦钨电
机已取得的用地未能达到承诺的投资强度(600 万元/亩),或前一期交地后 2 年
内未提出后续用地申请,后续用地集美区政府有权另行安排。
2.集美区政府为厦钨电机提供的项目用地符合厦门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环保
要求。土地使用权期限、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退线等依照厦门市
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指标以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为准。如未能达到标准,则按
相关政策和土地出让监管协议履行违约责任。
(四)扶持政策
1.项目用地及生产过渡场所支持。集美区政府加快项目用地征拆、场平和“招
拍挂”工作,协助完成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按相关规定全力支持厦钨电机尽快取
得项目建设用地。在厦钨电机项目厂房建成投用前,集美区政府为厦钨电机提供
生产临时过渡场所,并给予补助。
2.集美区政府对厦钨电机和在集美区缴纳个税的“考核对象”核心骨干给予
一定的政策扶持。
3.对在集美区缴纳个税的“考核对象”核心骨干(含研发人员)的子女在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集美申请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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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调整条款
1.本协议遵循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法规订立并执行,如因政策变化导
致对本协议约定的政策必须进行调整,则三方均同意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若因厦门钨业、厦钨电机原因无法获得集美区政府各项支持,厦门钨业、
厦钨电机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其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厦门钨业、厦钨电机承诺所提供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材料均真实有效、准确,
若存在虚报、误报、瞒报的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在集美区政府拨付上述补助、支持、奖励后,厦门钨业、厦钨电机以实际
行为暂停研发,中止、停止项目的运营或存在违反本协议承诺的各项义务的,集
美区政府有权调整支持内容。
(七)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公司及厦钨电机在永磁电机园区主要职能
厦钨电机作为永磁电机项目用地及经营管理主体,进行产业园区建设,为入
住园区企业提供技术、申报、项目管理、物业管理等服务。本公司与厦钨电机负
责牵头引进电机、电控或永磁电机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行业的相关企业,并通过
直接投资或产业发展基金投资的形式对优秀的园区内企业进行投资入股,争取完
成园区投资规模不低于 100 亿和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万元/亩的投资目标,培育
壮大稀土永磁电机产业集群。
四、主要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通过直接投资或产业发展基金投资的方式对入住园区内的永磁电
机企业进行投资,主要方式是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进行投资,公司将作为基石
投资者,出资约 20 亿元,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募集资金约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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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投资永磁电机项目;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投资需要分期到位。目前产业发
展基金还在筹备中,方案确定后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实
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国家稀土六大集团之一,是重要的稀土永磁材料供应商,稀土永磁材
料下游为稀土永磁电机,由于其具备高效节能、体积小、重量轻等众多优势,稀
土永磁电机正在快速替代各种传统的异步电机,市场潜力较大。通过投资建设永
磁电机园区,引进电机企业,并择机投资入股优秀的园区内企业有利于公司进入
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延伸公司稀土深加工产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协议》对本公司本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与厦钨电机负责牵头引进电机、电控或永磁电机核心零部件和原
材料行业的相关企业,永磁电机园区投资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不仅包含本公司
及下属企业的投资,也包括落户在永磁电机园区其他企业的投资。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厦钨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暨园区一期建设的议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后续在集美区灌口镇永磁电机园区直接投资的具体项目将编制项目投资可行
性研究报告,根据决策权限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后执行。本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
露后续进展情况
3、本公司将主要通过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进行永磁电机投资,产业发展
基金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能否成
立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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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稀土永磁电机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稀土永磁电机方面的技术、品牌、营
销都比较薄弱,公司将正视技术不足,通过引进先进的电机企业进行合作,实现
共同发展。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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