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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

审核了以下议题,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福建冶金控股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本关联事项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

担保费的确定也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通过此关联交

易,保证了公司下属公司宁德厦钨新能源获得低息项目建设资金,有利于上市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

洪茂椿



沈维涛



倪龙腾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