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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九龙:2013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14-04-22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3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董事会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人员
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沈主英先生,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 9 次,委托出
席 1 次。同时,沈主英先生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
真审阅,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吴艾今女士,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同时,
吴艾今女士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辉先生,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亲自出席本董事会 5 次。同时,
郭辉先生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年度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3 年度,我们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按规定对以下一系列的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3年1月6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对董事会任免事项发表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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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2、2013年2月1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对董事会任免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3 年 4 月 2 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对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13年4月26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
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3年6月5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对更换公司非职工监事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3 年 9 月 27 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郭辉对公司董事选举、
高管聘任、促进相关旅游资源整合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大力推动旅游休闲目的地
建设、调整公司 2013 年度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额度、对外担保额度及对董事会
进行相应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3 年度可向股东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借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3 年 10 月 29 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郭辉对公司高管任命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3 年 12 月 4 日,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郭辉对公司董事选举事
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下属三家项目公司股权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年度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 2013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 2013 年度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切实保护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
    2、2013 年度内,我们就公司的整体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交流。在此基础上,我们均能够对所有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认真审
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信息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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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发挥作用。
    3、对公司定期报告等其它重大事项,我们基本能够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并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4、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依据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5、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加强自身学习情况。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6、2013 年度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7、2013 年度内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8、2013 年度内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即为我们在 2013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良好的工作
作风,恪尽职守,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为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努力工作。最后,
对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在工作上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沈主英、吴艾今、郭辉

                                                         201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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