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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创新: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进展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6-049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发布了《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司

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静安法院”)递交两份起诉状,分别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的五项议案【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议案

【案号:(2016)沪 0106 民初 832 号】(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15);公司

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

决议的进展公告》,公司向静安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出管辖权异

议,请求静安法院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院(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17);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

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进展公告》,静安法院裁定驳回

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2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民事上诉状》,请求依法裁定撤销
静安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即(2016)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

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0)。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6)沪 02 民辖终 195 号】,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述案件将继续在静安法院进行审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