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鹏先生为公 司首席执行官暨郭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董事会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核查,张鹏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由张鹏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郭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执 行官职务,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