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关于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诉案件撤诉的进展公告2018-01-12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海航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8-006
900955 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诉案件撤诉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6520.80 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5 日、2016
年 4 月 15 日、2016 年 5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
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披露了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
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2016)浙 0482 民初字第 441
号】(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6-034、临 2016-052、临 2016-06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获悉,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
民法院(即《民事裁定书》所称“本院”,或以下简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4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
下:
“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
限公司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
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
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二原告申请
撤诉,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
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67840元,减半收取1839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
188920元,由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
湖)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民事裁定书》,平湖法院已准许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
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撤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