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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 慧球           编号:临 2017-069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于 2017
年 9 月 7 日上午 11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相关
问题的整改报告》
    在前两任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公司因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问题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实施 ST 处理,转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并要求公司应当尽快整改。
    新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上任后,对公司存在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问题
高度重视,积极根据上交所的要求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对相关函件涉及的
问题逐项予以梳理,并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现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工作均正常、规范地运行,公司根据整改情况形
成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整改报
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
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中所提及的问题
逐项进行回复并对年报信息进一步补充披露。
    现公司已经完成《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同步对 2016 年年报内容进行相应修
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ST
慧球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ST 慧球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工作函》(以
下简称“《工作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工作函》中所提及的问
题逐项进行回复,形成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 ST 慧球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工作函>的回复》。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承诺保持公司治理稳定、规范运作的议案》
    目前,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相关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恢复了公司治理
及信息披露管理秩序,各项工作均正常、规范地运行。为了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
成果,使公司走上良性健康发展道路,在后续的运作过程中公司监事会承诺将严
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着忠实、勤勉的态度依法合规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治理稳定,持续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