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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 慧球         编号:临 2018-012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相关规定,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列报于资产
处置收益科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
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
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的相关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