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 和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使公 司现金回流。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 格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董强、杨政、仲伯华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