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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缘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09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1月8日,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11月9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22、2018-023、2018-031)。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按回购价格上限12.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2.5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
量约为2,049.180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32%。具体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资金总额及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
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2、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2月23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邱洪涛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