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后勤物业委托管理服务等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12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后勤物业委托管理服务等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拟与自贡市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远公司”)
签订《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焊接产业园后勤物业委托管
理服务协议》和《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焊接产业园职工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
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行远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企业经营发
展需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并且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2、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行远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园区
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对工业园区运营服务具有一定的管理服务经验,
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有履约保障能力。
3、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
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自贡市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四
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焊接产业园后勤物业委托管理服务
协议》和《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焊接产业园职工食堂委
托管理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凌泽民、马方、周玮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