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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白干酒: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18-01-13  

						                              关       于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通 商 律 師 事 務 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邮编: 100022
            電話: 8610-65693399 傳真: 8610-65693838,65693836
        电子邮件: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ww.tongshang.com.cn
               通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邮编: 100022
                   電話: 8610-65693399 傳真: 8610-65693838, 6569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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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老白干酒的委托,在老白干
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丰联酒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项目中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关于河北衡
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
具了《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发出《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39 号)就中国证监会反馈的有关事项进行核
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补充,
并构成上述法律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上述法律文件中所述的法律意见
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问题 1:申请材料显示,因实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白干酒)实际控制人由衡水市国资委变更为衡水市财政
局,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权变更。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1)认定老白干酒前述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性
调整的具体理由。2)股份划转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就解决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性调整的说明

   (一)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情况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5]15 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将
衡水市国资委有关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划入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衡水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衡水市人民政府对所监管和代管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承担所监管和代管国有和集体资产保
值增值职责,依法对老白干集团(国有独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投
资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国有资产划转的通
知》(衡政办字[2016]42 号)的要求,老白干集团的国有产权无偿划入到衡水市建
投集团。

    2016 年 4 月 8 日,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衡水市财政局、衡水市建投集
团于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 2016 年 4 月 21 日《衡水市财政局
关于将河北衡水老白干(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整体无偿划入衡水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衡财资[2016]27 号),老白干集团的国有产权整体无偿划
转给衡水市建投集团。

    无偿划转完成后,衡水市财政局持有衡水市建投集团 100%股权,衡水市建
投集团持有老白干集团 100%股权,老白干集团持有老白干酒 28.85%股权。老白
干酒控股股东仍为老白干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衡水市财政局。

   (二) 上述变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性调整的具体理由

    1、相关法律规定

     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2015
年 9 月 18 日)如下问答:“十九、《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应当如何理解?
答:(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化:1.收购人与出让人在同一控股集团内,受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控制。2.收
购人与出让人属于同一出资人出资且控制。对于国有控股的,同一出资人系指同
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或者同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二)上市
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
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变更未导致上市公司最终出资人变化

     老白干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
答修订汇编》规定中的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等导致控股股东变化的情形。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由衡水市国资委变更为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又由衡水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变更为衡水市财政局。衡水市国资委、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财
政局均为代表衡水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义务的主体,上市公司仍受衡水市人民政
府领导和管理,衡水市人民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因上述变更而受到任何影
响。

    二、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提
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一) 股份划转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情况及解决措施

    根据老白干酒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报告书》,“信息披露
义务人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诺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
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
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

    根据老白干酒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报告书》,“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衡水市财政局及建投集团承诺与上市公司之间人
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衡水市财政局、建投集团及其关
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
存在关联交易”。

    (二) 股份划转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情况及解决措施

    2017 年 4 月 20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老白干集团作出了《关于规范与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相关内
容已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在老白干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予以披露。
    2018 年 1 月 12 日,衡水建投集团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相
关措施的确认函》,对股份划转后有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问题确认并具体承
诺如下:

    “一、本单位确认股份划转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二、本单位于股份划转前所作出的有关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真实、有效;

    三、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
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单位以
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
品和业务范围,本单位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
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五、如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单位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
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018 年 1 月 12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衡水市财政局出具了《关于解决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相关措施的确认函》,对股份划转后有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的问题确认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确认股份划转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二、本单位于股份划转前所作出的有关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承诺真实、有效;

    三、对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减少与规范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四、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五、如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单位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
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综上,股份划转前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解决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问题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
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
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
汇编》的规定,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系衡水市国有企业的整体性调整且已经取得
衡水市人民政府相关审批,因此,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股份划转前,衡
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财政局及衡水建投集团均承诺其与上市公司的业务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2018 年 1 月 12 日,
衡水市财政局及衡水建投集团再次出具确认函,就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问题 4:申请材料显示,丰联酒业在交割日或之前由联想控股提供担保的各
项贷款,老白干酒应负责与贷款银行协调,在交割日后九十日内将担保方置换为
老白干酒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担保方。同时,报告期内丰联酒业接受联想
控股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合计 1.6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抵押担
保合同的具体内容、债务用途、预计偿还时间、贷款风险的最终承担方,丰联酒
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及有无提前还款或者请第三方代为偿付等安排。2)上述“其他
担保方”的具体内涵,担保主体置换是否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损失、评估作价是
否充分考虑上述潜在损失的影响以及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及合理
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由联想控股提供抵押担保的相关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及偿付安排

   (一) 相关抵押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具体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由联想控股提供保证担保的相关借款合同金
额合计 27,000 万元,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保证借款余额合计 11,000 万元(截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保证借款余额合计 22,200 万
元)。该等保证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本补充法   截至 2017 年
 序   授信合同及/或保证担保                                                                            借款合
                                  债务人    债权人      对应借款合同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律意见出具日   9 月 30 日借
 号           合同                                                                                     同金额
                                                                                                                   借款余额       款余额
      《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
                                                      《流动资金贷款
      字第 1500000101440 号)
                                   丰联    民生银行   借款合同》(公借贷   日常经营      2016/06/07-
 1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                                                                            9,000         2,000*         9,000
                                   酒业    北京分行   字             第     周转        2019/06/06
      保 字 第 1500000101440-2
                                                      1600000079098)
      号)
      《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北京银行
      (0410089)                    丰联    互联网金   《借款合同》        置换他行      2017/05/09-
 2                                                                                                       3,000         2,000*         3,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酒业    融中心支   (0410240)             借款        2018/05/08
      (0410089_001)                        行
      《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              北京银行
      (0411382)                    聚鑫    中关村科   《借款合同》        日常经营      2017/5/17-
 3                                                                                                       5,000          5,000         5,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贸易    技园区支   (0411827)           费用等        2018/5/16
      (0411382_001)                        行
                                                      《固定资产贷款      “曲酒节能   48 个月,即自
      《 担 保 合 同 》 ( 保 J-    安徽    建行临泉
 4                                                    合 同 》 (J-        技改”项目   2015/05/20 至    10,000         2,000*         5,200
      FYLQ2014002)                 文王    县支行
                                                      FYLQ201500)         借款           2019/05/19
                合计                                                                                    27,000         11,000        22,200

    *注:上表中第一项对应借款合同项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的借款余额差异主要原因为:丰联酒业于 2017 年 12
月提前偿还借款 7,000 万元;上表中第二项对应借款合同项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的借款余额差异主要原因为:丰联
酒业于 2018 年 1 月提前偿还借款 1,000 万元;上表中第四项对应借款合同项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的借款余额差异
主要原因为:丰联酒业于 2018 年 1 月提前偿还借款 3,200 万元。
   (二) 丰联酒业实际偿债能力分析及偿付安排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年9月末/2017年
   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末/2016年度    2015年末/2015年度
                          1-9月

     流动资产                   78,640.66            87,657.20            88,346.43

  其中:货币资金                12,160.21            24,244.70            15,761.10

     资产总额                  187,825.50           200,099.62           230,898.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1,087.77            42,588.81          -110,312.40
     者权益

     营业收入                   92,077.39           112,764.18           118,662.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498.96             1,650.02            -7,086.0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
                                 7,430.54             8,448.67            14,233.71
   金流量净额



    从财务状况看,丰联酒业 2016 年度以来财务状况明显转变并持续改善;随
着白酒行业逐步回暖,丰联酒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亦得到进一步加强,正常生
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足以支付贷款的利息;根据其以往偿债和贷款记录,丰联
酒业不存在贷款逾期情况,银行资信良好。同时,上述相应保证借款主要用于丰
联酒业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银行贷款以及安徽文王“曲酒节能技改”项目,
符合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资金优化运作逻辑,有利于企业业务的良性开展和
经营利益最大化。因此,丰联酒业有能力按约定偿还该等保证借款。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 2017 年 12 月已偿还借款 7,000 万元及
2018 年 1 月已偿还借款 4,200 万元外,丰联酒业针对该等信用借款的偿付安排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本法律意见
  债务人        对应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      书出具日借款余       偿付安排
                                                        额

            《流动资金贷款借                                        拟定于 2018 年
                                   2016/06/07-
 丰联酒业   款合同》(公借贷字                          2,000        1 月偿还 2,000
                                   2019/06/06
            第1600000079098)                                        万元

    除上表中列式情况外,丰联酒业目前不存在其他提前偿付安排。根据上述偿
付安排,预计本次重组交割时,该部分借款余额为 9,000.00 万元。鉴于本次交易
交割后该等信用借款担保方将置换为老白干酒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担保
方,不排除届时因择优选择贷款利率而出现提前偿付的情形。

    二、 上述“其他担保方”的具体内涵,担保主体置换是否对上市公司造成额
外损失、评估作价是否充分考虑上述潜在损失的影响以及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
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上述“其他担保方”的具体内涵

    经交易双方确认, 其他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指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控股股东,专门为贷款方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等。

    (二)担保主体置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评估作价对该等潜在影响的考量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丰联酒业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预计
有能力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同时亦针对该等信用借款制定了可行的偿付安排,
偿还风险可控,不存在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而被追究相关责任的风险,因此担保
主体置换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损失的风险较小。

    根据中企华评估对本次问询所出具的回复意见,“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的评
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根据收益法评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企业整体价值扣除付息债务价值后剩余部分价值。因此,本次交
易评估作价中已剔除了该等有息债务的价值。同时,鉴于该等担保主体置换不会
对上市公司产生额外损失,故评估作价未考虑该等潜在影响。该担保事项已经在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进行了披露”。

    (三)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

    该等信用借款用途均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借款或项目建设,实际获
得的贷款均用于实际生产经营,不存在贷款为个人使用或用于其他目的情形。本
次交易完成后,担保方置换为上市公司,担保事项主要为继续满足丰联酒业及下
属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保障业务经营的顺利进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所称“对外
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将成为老白干酒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
对象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能够对他们的
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丰联酒业及下属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资信良
好,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若日后贷款担保方置换为上市公司,老白干酒将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为丰联酒业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
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时,担保主体的置换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损失的风险较小,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担保主体置换为上市公司,由其承担
担保责任具有合理性。

     问题 5:申请材料显示,承德乾隆醉因历史原因导致欠缴消费税 8,696.93 万
元,经与属地税务主管部门多次沟通,该等欠缴事项尚无解决方案,承德乾隆醉
已计提其他应付款 8,696.93 万元;同时,佳沃集团承诺,若日后主管税务机关要
求承德乾隆醉补缴上述欠缴税款,佳沃集团将在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之日起 6 个
月内,协调当地政府部门予以解决,若在 6 个月内未予以解决,并且在承德乾隆
醉已实际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欠缴税款(含相关滞纳金、罚款等支出)后,佳沃集
团将承担超出承德乾隆醉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已计提金额的部分。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上述欠缴税款形成的原因及欠缴事项的最新解决进展,是否存在被处
罚的风险,如是,计提其他应付款金额是否充分。2)结合承德乾隆醉财务状况,
补充披露上述欠缴税款的缴纳安排,是否具备实际履行能力。3)补充披露交易完
成后由承德乾隆醉先行承担上述欠缴税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佳沃集团的补缴
安排是否有利于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4)补充披露佳沃集团在税务
机关要求补缴之日起 6 个月内,拟协调当地政府部门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相关
措施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答复:

    一、 补充披露上述欠缴税款形成的原因及欠缴事项的最新解决进展,是否
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如是,计提其他应付款金额是否充分。

   (一) 欠缴消费税款的形成原因和最新解决进展

    承德乾隆醉上述未缴纳的消费税款系 1995 年-2004 年期间于金税系统上线
前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当时承德乾隆醉消费税采用按月全额申报但按税务局指定
金额缴纳的方式,从而导致每年在申报额与缴纳额之间形成一定的差异。上述欠
缴消费税款计提及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计提/调整事项       金额(万元)                     备注


                                       2001年4月前形成的未缴纳消费税差额部
    2008年(计提)             2,402
                                                        分

                                       2001年-2004年期间形成的未缴纳消费税
    2012年(调整)             8,695
                                                 差额部分累积余额

                                       经《承德县征管系统外欠缴税款核实表》
    2014年(核定)             8,697     核实,截至2004年5月未缴纳消费税差额
                                                     部分之余额


    承德乾隆醉已就补缴上述欠缴消费税款事项多次与属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
但鉴于该等事项系历史遗留问题且系征管系统外欠缴税款,因此暂并无明确的解
决方法和缴纳渠道。

   (二) 欠缴消费税款的被处罚风险及计提情况

    鉴于上述欠缴消费税余额较大,主管税务部门当前亦无明确处理方案和补缴
路径,因此不排除未来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并明确上述问题处理方案,进而导
致承德乾隆醉被追缴税款、滞纳金,甚至被给予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承德县国税局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承德县征管系统外欠缴税款
核实表》,承德乾隆醉于 2008 年计提其他应付款金额 2,402 万元,于 2012 年调
整其他应付款余额 8,695 万元,于 2014 年调整其他应付款计提余额 8,696.93 万
元。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承德乾隆醉计提“其他应付款-承德县国税局”余
额 8,696.93 万元。

    综上,承德乾隆醉欠缴消费税款存在被处罚风险,相关其他应付款计提充分。

    二、 结合承德乾隆醉财务状况,补充披露上述欠缴税款的缴纳安排,是否具
备实际履行能力。

   (一) 承德乾隆醉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承德乾隆醉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   2017年9月末/2017年   2016年末/2016年
                                                             2015年末/2015年度
      务指标               1-9月                度
      流动资产                64,196.76          60,143.54            61,685.76

   其中:货币资金              7,148.10           7,334.76             2,234.70

      资产总额                87,785.43          84,847.09            91,25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9,469.81          17,045.45            12,699.74
      者权益

      营业收入                38,946.65          50,468.81            49,299.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424.36           4,345.71             1,918.6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33.84          22,695.94           -12,975.56
    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                 77.82%             79.91%               86.08%

       毛利率                   55.35%             58.41%               61.9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承德乾隆醉资产负债率有效改善,毛利率虽存在小幅
波动但营业收入规模呈现增长趋势,盈利能力稳定。

   (二) 欠缴税款的缴纳安排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承德乾隆醉已足额计提其他应付款 8,696.93 万元。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本次交易对方佳沃集团承诺:“若日后主管税务机
关要求承德乾隆醉补缴上述欠缴税款,将在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之日起 6 个月内,
协调当地政府部门予以解决,若在 6 个月内未予以解决,并且在承德乾隆醉已实
际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欠缴税款(含相关滞纳金、罚款等支出)后,佳沃集团将承
担超出承德乾隆醉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已计提金额的部分”。

    作为联想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佳沃集团商业信誉良好,资金实力充足,具有
良好的承诺履约能力。报告期内承德乾隆醉资产负债率逐渐改善,毛利率虽存在
小幅波动但营业收入规模呈现增长趋势,盈利能力稳定,自有货币资金、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稳定,具有实际履行能力。因此,上述欠缴消费税款缴纳安排明
确可行。

    三、 交易完成后由承德乾隆醉先行承担上述欠缴税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与
佳沃集团的补缴安排是否有利于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德乾隆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其作为上述
欠缴消费税缴纳的义务人和纳税主体,若日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缴纳,则负有
缴纳义务。

    鉴于该等历史遗留的欠缴消费税事项一直未予妥善解决,经交易双方协商,
对于已核定欠缴税款部分,由承德乾隆醉予以承担;对于已核定欠缴税款以外的
部分(含相关滞纳金、罚款等支出),由佳沃集团予以承担。上述补缴安排明确了
承德乾隆醉对于上述欠缴税款的最大承担部分,佳沃集团亦对于所应承担的责任
出具了承诺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等补缴安排充分考虑和保障了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亦有利于本次重组顺利推进。

    同时,本次交易作价参考收益法评估作价,收益法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
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价值(其中: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
直接关系的资产(如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和负债(如其他应付款、应付利
息等)。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中已剔除该等非经营性负债的影响。

    因此,承德乾隆醉先行承担上述欠缴税款具有合理性,本次重组估值已扣除
该等欠缴税款的影响,佳沃集团的补缴安排充分考虑和保障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

    针对上述欠缴消费税情况,本所律师于 2017 年 3 月、2018 年 1 月对承德县
国家税务局进行了访谈和确认。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承德乾隆醉的税款欠缴
事项虽然存在一定的缴纳风险,但鉴于目前主管税务机关尚无明确的解决方式且
结合承德乾隆醉财务状况及佳沃集团的承诺,若日后被要求缴纳,承德乾隆醉具
备实际支付能力,关于承德乾隆醉补缴税款的相关安排,不会对本次重组及估值
产生影响,佳沃集团的相关补缴安排有利于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相关协调解决措施符合税收法律规定。

    问题 6:申请材料显示,孔府家酿造存在多次取得未附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
的运输发票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发票,以及销售商品时未缴纳增值
税税款等情形被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交增值税
税款及罚款是否已经缴纳。2)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的整改情况。3)本次交易完
成后保障增值税发票合法合规使用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相关行政处罚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足额缴纳应交增值税税款及罚款
     根据曲阜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
书》(曲国税稽罚告[2015]1 号),孔府家酿造应补缴增值税合计 199,262.94 元并处
以少缴税款 0.5 倍的罚款 99,631.55 元。

    根据(142)鲁国证 00522401 号~00522409 号《税收完税证明》,孔府家酿造
已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足额缴纳了上述应补缴增值税、罚款及滞纳金。

    (二)后续整改情况及效果

    经核查,上述未附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的增值税发票取得系孔府家酿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严格查看导致。自收到相关
行政处罚后,孔府家酿造已重点关注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工作,对相关部门
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孔府家酿造进一步
加强与完善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严格审核取得的发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一律要求开具方进一步完善或重新开具,对于相关销售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孔
府家酿造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开具,确保增值税发票合法合规使用。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税收方面行政处罚,
并均已取得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守法合规证明文件。

   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保障增值税发票合法合规使用的具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丰联酒业将成为老白干酒全资子公司。老白干酒将以上市
公司的治理标准加强对丰联酒业的管理,切实强化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以提升财
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合法合规意识和业务素养,并将上市公司科学规范的内控管
理制度对丰联酒业按需进行适用,以保障丰联酒业的规范运营,完善风险管控长
效机制。本次交易后增值税发票实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发票的管理,加强对公司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
公司人员对发票开具的合规认识并严格执行相关发票规定。

   2、 公司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据实开具发票,保证数据与真实交易相符。

    3、 公司进一步严格规范发票的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要求开
具方进一步完善或重新开具。

    4、 公司进一步对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保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相
一致。

    5、 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发票购买、领用、库存、缴回发票的记录工作,并由
专门人员定期及随机的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收和检查。

   6、 公司实行岗位分离,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分离,收款岗和开票岗分离。
    7、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公司将保存 5 年。保存期满后,公司
将报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8、 公司发票的开具、抵扣、作废等都严格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等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法律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孔府家酿造已及时、足额缴纳应交增值税税款、罚
款及滞纳金并积极开展后续整改工作,自整改至今未再受到行政处罚;上市公司
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本次交易后增值税发票的合法合规使用。

    问题 7:申请材料显示,1)孔府家酿造因动力车间锅炉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安
全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被曲阜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处以行政处罚。2)曲阜孔府家废
水外排口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 10 次超标,被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请你公
司结合曲阜孔府家及其他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补充披露白酒生产经营
过程中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如是,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第二十
一条第(九)项补充披露相关信息。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白酒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如是,请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九)项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一) 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情况说明

    丰联酒业下属四家白酒企业的主营业务均为白酒的生产和销售。在《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中,白酒制造行业产品代码为 C1512,系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大类、“C151 酒的制造”中类的下属细分行
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
属于“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相关规定,丰联
酒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
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等高危险行业范畴。

     根据 2014 年 3 月实施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酿造行业属于
16 类重污染行业之一,但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版),白酒不属于高危
险、高风险产品。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承德市环保局网站、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阜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信息及丰联酒业下属公司说明,丰联酒业下属的四家
酒厂不属于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且均已取得了当地环保局开具的守法合
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四家白酒企业已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和环境保护制度,并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及设施采取了安全防护处理措施、
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采取了环境保护防止措施,相关处理和防止措施得力,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三废”已经妥善处理。

    因此,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白酒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
染的情况。

   (二)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丰联酒业安全生产情况

    (1) 安全生产制度情况

    丰联酒业下属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认真
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标
准针对下属四家白酒企业制定了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手册》,建立
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针对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设施,丰联
酒业制定了《风险辨识表》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
预案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明确安
全责任。

    丰联酒业下属子公司在白酒生产过程中仍存在在(粮食)粉碎与输送、配料、
发酵蒸馏、老熟及储存等环节因操作不当、机械故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公司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及设施采取了安全防护处理措施,通过定期监督
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的有效运行。

    (2) 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情况

    2015 年 9 月 14 日,孔府家酿造在动力车间锅炉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造成一人重伤。2015 年 11 月 6 日,曲阜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对孔府家酿造下发了
《行政处罚告知书》([曲]安监管罚告[2015]03-080 号),孔府家酿造在动力车间锅
炉拆除过程中,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和应
当采取的适当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在不具
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对孔府家酿造处以 4.80 万元的罚款。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除已披露行政
处罚外,报告期内丰联酒业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受到其它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处罚
的情况,并均已取得所在地主管安全生产部门开具的守法合规证明文件。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德乾
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临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安徽文
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曲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本局作为曲阜孔府家酒酿造有限公
司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兹证明:自该公司设立以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
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安全生产的条
件,在其生产经营中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2、 丰联酒业环境保护情况

   (1) 环境保护制度情况

    白酒生产企业需要遵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包括:《环境保护
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白酒
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丰联酒业下属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
定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进行处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办公区域
环境、采购环境、生产噪音、化学品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能源管理、生产扬
尘管理、有毒有害气体控制等领域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针对污水排放管理
制定了专门的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各环境保护责任人,并逐步完善环保设施。

   (2) 主要污染物排放和防治情况

    白酒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

    废气:主要废气源系厂区内燃煤锅炉。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下属四家白酒
企业的锅炉改造升级,并安装除尘器对原粮粉碎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处理并达标
排放。

    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水均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达标后
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并由属地环保监察部门实时监控。
    固体废弃物:主要系酒糟及生活垃圾。公司下属四家白酒企业厂内均指定了
专门的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场,酒糟可作为养殖饲料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送至城市垃圾场处理。

    噪音:主要噪声源系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和污水处理站风机等。公司已采
取隔音房、消音减震等措施并种植绿化带隔离吸收噪音。

   (3) 报告期内环保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 2016 年对下属 4 家白酒企业的锅炉进行了升级改造。
扣除该等锅炉改造支出外,丰联酒业报告期内各项环保支出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排污环卫费                 103.39              97.10            42.16
       绿化费                   115.94             117.61            63.46
     锅炉改造支出                 12.71          2,094.37            86.74
   污水处理设备折旧               75.37             13.69              6.28
         合计                   307.41           2,322.78           198.64


   (4) 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

    2015 年 3 月 6 日,曲阜市环境保护局对曲阜孔府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曲环罚告字[2015]第 1 号)。根据济宁市重点废水监管企业自动检测系
统显示,2015 年 1 月 27 日至 2 月 15 日期间曲阜孔府家废水外排口氨氮排放浓
度日均值 10 次超标,责令曲阜孔府家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
款,共计 5,750 元。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丰联酒业及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环境保护方面
行政处罚,并均已取得所在地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开具的守法合规证明文件。

    承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德乾隆醉酒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
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临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安徽文王酿酒股
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环境
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德山分局出具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湖南武
陵酒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经审查,曲阜孔府家酿造有限公司(地址:曲
阜市裕隆路 9 号)自 2014 年至今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丰联酒业及其子公司从事的白酒生产和销售不存在
高危险、重污染情况,丰联酒业及其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问题 8:申请材料显示,1)曲阜孔府家曾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其
上建设房屋,后于 2017 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2)
根据曲阜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
公司项目用地的证明》:作为曲阜市土地主管机关不会要求公司拆除上述建设工
程,也不会对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行为进行任何处罚。3)若曲阜孔府家未能按有
关政府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其他后续手续,则可能存在因此被处罚并限制使用
或拆除有关房屋,以及因此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述其他后续手续的具体内容,曲阜孔府
家是否已按有关政府要求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曲阜孔府家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后续手续办理情况说明

     2017 年 6 月 29 日,曲阜孔府家取得了曲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曲环报告表[2017]030 号)。

    2017 年 7 月 12 日,曲阜市国土资源局与曲阜孔府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编号为“曲储[2017]-2-1 号” ,面积 15,009 平方
米,坐落于时庄街道张村,长春路以北,工三路以东。

    2017 年 7 月 17 日,曲阜孔府家取得了曲阜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0823201702 号)。

    2017 年 8 月 11 日,曲阜孔府家取得了曲阜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
证书》(鲁(2017)曲阜市不动产权第 0004942 号)。

    2017 年 11 月 25 日,曲阜孔府家取得了曲阜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颁发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70823201706 号)。

    2017 年 12 月 7 日,曲阜孔府家取得了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088120171207010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曲阜孔府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项目建设所
需的相关手续,不存在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在其上开工建设而遭受行政处罚并
被限制使用或拆除有关房屋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项目建设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曲阜孔府家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
关手续,不存在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在其上开工建设而遭受行政处罚并被限制
使用或拆除有关房屋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项目建设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问题 9:申请材料显示,安徽文王以四宗土地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余额共计 9,200 万元,承德乾隆醉以三宗土地为其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
押担保,借款余额 18,000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用途、预计偿还时间、贷款风险的最终承担方,债务
人的实际偿债能力及有无提前还款或者请第三方代为偿付、提供担保等安排。2)
若上述债务到期不能清偿,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本次估值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安徽文王和承德乾隆醉以自有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的相关借款合同具体
情况及偿付安排

    (一)相关抵押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具体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安徽文王以四宗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的抵押借
款余额合计 6,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等抵押借款余额合计 7,200 万
元),承德乾隆醉以三宗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的抵押借款余额合计 15,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等抵押借款余额合计 18,000 万元)。该等抵押借款的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债权
序                      抵押物                                                       对应抵押担                          最高余额/     担保债权
     土地使用证编号                   坐落        类型      用途      面积(平米)                   债务人     抵押权人
号                      产权人                                                         保合同                            担保主合同 发生期间
                                                                                                                         借款金额

     承县国用(2011)第             承德县下板城
1                                                 出让      工业        204,186.70
         063 号                   镇大兰窝村
                                                                                      《最高额抵
                                                                                                                                        2017/11/2
     承县国用(2011)第   承德乾    承德县下板城                                         押合同》               农行承德
2                                                 出让      工业         61,468.30                 聚鑫贸易                  29,000        7-
         064 号         隆醉      镇大兰窝村                                         (1310062017              县支行                   2020/11/26
                                                                                        0002101)
     承县国用(2011)第             承德县下板城
3                                                 出让      工业         62,480.00
         065 号                   镇大兰窝村

     临国用(2012)字第             临泉县城关镇
4                                                 出让      工业        112,093.30    《最高额抵
         070 号                   泉北梁小街村                                                                                          2017/09/0
                                                                                       押合同》               农行临泉
                                                                                                   安徽文王                   8,500        5-
                                                                                     (3410062017              县支行                   2020/09/04
     临国用(2012)字第             临泉县城关镇                                          0001573)
5                                                 出让      工业         49,925.90
         072 号                   泉北梁小街村
                        安徽文
                          王
     临国用(2012)字第              临泉县城关镇                                                                                        48 个月,
6                                                 出让      工业         48,119.60    《抵押合
         073 号                  泉北迎新路西侧                                                                                           即自
                                                                                      同》(抵 J-              建行临泉
                                                                                                   安徽文王                  10,000    2015/05/20
                                     临泉县城关                                      FYLQ201400               县支行
     临国用(2012)字第                                  出        工                                                                         至
7                                镇泉北迎新路东                          51,882.90        2)
         074 号                                   让        业                                                                         2019/05/19
                                 侧
                                                                                                                                      (转下表)

                                                                                                                                      (接上表)
                                                                                                                    截至本补
                                                                                                                                截至 2017 年
 抵押物                             债务                                                                   借款合   充法律意
             对应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         对应借款合同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9 月 30 日借
 产权人                             人                                                                     同金额   见出具日
                                                                                                                                  款余额
                                                                                                                    借款余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7/03/08-
                                                                                采购白酒                    3,000       3,000          3,000
                                                        (13010120170000498)                 2018/03/07
 承德乾     《最高额抵押合同》      聚鑫   农行承德县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7/03/21-
                                                                                采购白酒                   10,000      10,000         10,000
   隆醉     (13100620140002244)     贸易     支行       (13010120170000696)                 2018/03/2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7/05/10-
                                                                                采购白酒                    5,000      2,000*          5,000
                                                        (13010120170001125)                 2018/05/09
                    合计                                                                                   18,000      15,000         18,00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采购包材   2017/10/01-
                                                                                                            2,000      2,000*              -
            《最高额抵押合同》      安徽   农行临泉县   (34010120170001781)       及粮食     2018/09/30
            (34100620170001573)     文王     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7/10/20-
  安徽                                                                          采购包材                    2,000      2,000*          2,000
                                                        (34010120170002070)                  2018/10/19
  文王
                                                                                “曲酒节   48 个月,即
             《抵押合同》(抵 J-     安徽   建行临泉县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能技改”   自 2015/05/20   10,000      2,000*          5,200
               FYLQ2014002)         文王     支行         (J-FYLQ201500)
                                                                                项目借款   至 2019/05/19
                    合计                                                                                   14,000       6,000          7,200

    *注 1:上表中承德乾隆醉作为抵押物产权人对应借款合同项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的借款余额差异主要原因为:
聚鑫贸易于 2017 年 12 月提前偿还《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3010120170001125)项下借款 3,000 万元。

    *注 2:上表中安徽文王作为抵押物产权人对应借款合同项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的借款余额差异主要原因为:
1)安徽文王于 2017 年 10 月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4010120170001781),新增借款金额 2,000 万元;2)安徽文王于 2017 年 10 月签订《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34010120170002070),置换借款金额 2,000 万元(对余额不产生影响) ;3)安徽文王于 2018 年 1 月提前偿还《固定资产贷款合同》(J-FYLQ2015001)
项下借款 3,200 万元。
    (二)债务人实际偿债能力分析及偿付安排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财务状况明显转变并持续改善;随着白酒行业逐步回暖,
丰联酒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亦得到进一步加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足以支付贷款的本息;根据其以往偿债和贷款记录,丰联酒业不存在贷款逾期情
况,银行资信良好。同时,除安徽文王“曲酒节能技改”项目贷款外,该等抵押
借款获得银行贷款均用于丰联酒业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企业业务的
良性开展,该等抵押担保系相关债务人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且相关债务人经
营状况良好,预计届时有能力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风险可控。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已偿还借款 3,000 万元及 2018 年 1 月已偿
还借款 3,200 万元外,丰联酒业目前不存在其他提前偿付安排。

    二、 若上述债务到期不能清偿,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本次估值及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及采购原材料的需求,并基于生产周期及
采购销售因素等考虑,安徽文王和承德乾隆醉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担保
进行贷款融资,各自借款规模与自身经营规模相匹配,银行借款履约情况良好。
因此,该等抵押担保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本次交易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丰联酒业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根据收益法评
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企业整体价值扣除付息
债务价值后剩余部分价值。因此,本次交易评估作价中已剔除了该等有息债务的
价值,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影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承德乾隆醉和安徽文王以自有土地抵押担保相关抵
押借款系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及采购原材料的需要,有利于标的公
司良性经营,丰联酒业具备到期偿还能力,不存在到期无法偿付的风险,不会对
标的资产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估值无实质
性影响。

    问题 10:申请材料显示,安徽文王的排污许可证已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到
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将于 2018 年 4 月到期。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许可证的续
期计划,续期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的到期及续期情况
    (一)排污许可证

    安徽文王持有的临泉县环境保护局发放的《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皖
许可阜行字 201601 号)有效期限截至 2017 年 12 月 16 日。根据《排污许可证管
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
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安徽文王已于 2017 年 10 月
6 日向临泉县环境保护局提交《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延期的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临泉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临泉县
环境保护局已于 2017 年 10 月 6 日收到安徽文王关于申请办理新排污许可证的
申报材料,并根据环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部令 45 号)的规
定,认定安徽文王原排污许可证(《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皖许可阜行字
201601 号))排污许可实施时限为 2019 年,在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之前,安徽文
王可继续参照《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皖许可阜行字 201601 号)排放总量和
排放标准执行。

    经核查,报告期内安徽文王的废水排放情况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亦不存在受
到环保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在安徽文王没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安徽
文王可以正常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续期手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安徽
文王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

    安徽文王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取得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4 月 7 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
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
下列条件:

    (1)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
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
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
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
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
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
备或者设施。


   (3)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
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
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个
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徽文王在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
满 30 个工作日前提出续期申请即可,目前由于距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尚有一定的时间,安徽文王尚未向主管机关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续期申请,并
承诺会按照法律规定提前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请。经核查,报告期内安
徽文王不存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导致不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食品生
产许可证的延期申请不存在障碍。

    综上所述,安徽文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资质的延期申请,
不存在续期法律障碍,不会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安徽文王排污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安徽文王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11: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未决诉讼主要为
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及合同纠纷。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未决诉讼的
进展或结果,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的未决诉讼或仲裁。2)补充披露丰联酒业及其下
属公司作为被告,若败诉或被裁决赔偿损失,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影响。3)全面梳理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因劳动争议被追究法律责任
的风险,如存在,请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其充分性和有
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 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未决诉讼更新情况及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未决诉讼的进展或结果及更新披露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申请材料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新
增未决诉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判决/                       案件
         受理日/开                         案件
序号                  受理     案件主体           金额        案件进程及结果
           庭日                            类别
                      部门
                              原告:上海                   请求聚鑫贸易向原告
                              汉得信息技                   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并
                      北京
                              术股份有限                   承担诉讼费用;聚鑫
         2016 年 10   市海
                              公司         合同            贸易已反诉,请求原
 1          月        淀区                        140.55
                                           纠纷            告返还已支付服务
           25 日      人民    被告:丰联
                                                           费。截至本补充法律
                      法院    酒业、聚鑫
                                                           意见出具之日,案件
                              贸易
                                                           尚在审理中。
                              原告:上海
                              汉得信息技                   请求文王酒类、湖南
                      北京
                              术股份有限                   武陵向原告支付技术
         2016 年 10   市海
                              公司         合同            服务费用并承担诉讼
 2          月        淀区                        220.44
                              被告:丰联   纠纷            费用。截至本补充法
           25 日      人民
                              酒业、文王                   律意见出具之日,案
                      法院
                              酒类、湖南                   件尚在审理中。
                              武陵
                                                           原告不服安徽省临泉
                              原告:周连                   县人民法院(2015)临民
                              洪、张华                     一初字第 01897 号民
                      安徽                                 事判决和阜阳市中级
          2017 年     省高                                 人民法院(2015)阜民一
                                           劳动
 3          3月       级人                        31.21    终字第 01169 号民事
                                           争议
            7日       民法                                 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
                              被告:安徽
                        院                                 民法院申请再审。截
                              文王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案件尚在立
                                                           案审查中。
                              原告:丰联                   请求撤销被告关于丰
                              酒业                         联酒业“11575422”
                      北京                                 号“丰联”商标无效
          2017 年
                      知识    被告:国家   行政            裁决书(商评字
     4      4月                                     -
                      产权    工商行政管   纠纷            [2017]0000007268
           11 日
                      法院    理总局商标                   号)。截至本补充法律
                              评审委员会                   意见出具之日,案件
                                                           尚在审理中。
                      安徽    原告:安徽                   请求被告向安徽文王
          2017 年     省临      文王                       支付货款并承担诉讼
                                           合同
 5          4月       泉县                         2.56    费用。截至本补充法
                              被告:张灯   纠纷
           21 日      人民                                 律意见出具之日,案
                                  刚
                      法院                                 件尚在审理中。
                    判决/                           案件
       受理日/开                           案件
序号                受理     案件主体               金额       案件进程及结果
         庭日                              类别
                    部门
                    临泉    申请人:蒋
                                                            申请支付解除劳动关
                    县劳      学敬
                                                            系补偿金。截至本补
        2017 年     动人
                                            劳动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6        6月       事争                             --
                            被申请人:      争议            日,劳动仲裁审理过
          1日       议仲
                            安徽文王                        程中,尚未作出裁
                    裁委
                                                            决。
                    员会
                            原告:曲阜                      请求被告停止侵权、
                    曲阜      孔府家                        向曲阜孔府家赔偿经
        2017 年
                    市人                     名誉           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
 7        8月                                       1.00
                    民法    被告:杨修     权纠纷           用。截至本补充法律
         12 日
                      院        新                          意见出具之日,案件
                                                            尚在审理中。
                    承德    原告:承德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 年     市中      乾隆醉                        作出“(2017)冀 08 民终
                                            劳动
 8        9月       级人                            7.40    4064 号”民事判决,判
                                            争议
         29 日      民法    被告:高海                      定承德乾隆醉支付经
                      院                                    济补偿金。
                            原告:汉华                      请求湖南武陵停止侵
                            易美(天津)图                    权、向原告赔偿经济
                    天津                     侵害
       2017 年 10           像技术有限                      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
                    和平                   作品网
 9        月                    公司                5.50    并承担诉讼费用。截
                    区法                   络传播
         13 日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院    被告:湖南     权纠纷
                                                            具之日,案件尚在审
                              武陵
                                                            理中。
                    常德    申请人:赵
                                                            申请支付解除劳动关
                    市劳      海英
                                                            系补偿金。截至本补
       2017 年 10   动人
                                            劳动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10       月        事争    被申请人:              11.26
                                            争议            日,劳动仲裁审理过
         25 日      议仲    武陵电子商
                                                            程中,尚未作出裁
                    裁委        务
                                                            决。
                    员会
                            原告:曲阜                      请求确认解除被告劳
                    济宁
                              孔府家                        动合同有效并不予支
                    市中
       2017 年 11                           劳动            付待岗生活费。截至
 11                 级人                            0.28
        月8日                               争议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民法    被告:张磊
                                                            之日,案件已二审审
                      院
                                                            理,尚未判决。
       2017 年 11   济宁    原告:曲阜      劳动            请求确认解除被告劳
 12                                                 0.32
        月8日       市中      孔府家        争议            动合同有效并不予支
                     判决/                       案件
         受理日/开                        案件
 序号                受理    案件主体            金额     案件进程及结果
           庭日                           类别
                     部门
                     级人                               付待岗生活费。截至
                     民法    被告:陈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院        海                     之日,案件已二审审
                                                        理,尚未判决。
                             原告:安徽                 请求安徽文王不向被
                     临泉
                               文王                     告支付抚慰金。截至
         2017 年 8   县人                 劳动
  13                                             1.00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月 24 日    民法    被告:李家   争议
                                                        之日,案件尚在审理
                       院        见
                                                        中。
                             原告:孔凡                 请求曲阜孔府家向原
                                 玉                     告支付办理延迟退
                     曲阜
                                                        休、工资涨额等损失
        2017 年 12   市人                 劳动
  14                                             6.39   及取暖补贴。截至本
         月5日       民法    被告:曲阜   争议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院      孔府家
                                                        日,案件尚在审理
                                                        中。


    (二)  作为被告,若败诉或被裁决赔偿损失,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的影响

    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事项中,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起诉丰联酒业、聚鑫贸易、文王酒类、湖南武陵的合同纠纷案已在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经审计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要求支付技
术服务费等合计 360.99 万元。

    除前述情形外,鉴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作
为被告所涉及的其他未决诉讼事项仍在审理过程中并未作出裁决/判决,亦不存
在表明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可能败诉的进一步证据,且相关案件涉诉金额较小,
与丰联酒业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相比,占比较小,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二、 全面梳理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是否存在因劳动争议被追究法律责任
的风险,如存在,请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其充分性和有
效性。

    目前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劳动争议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共 4 起,
上述争议目前正在裁决或审理中,若败诉,则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因劳动
争议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对于因劳动争议而可能引起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丰联酒业及下属拟采
取如下措施:
    1、 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制度,
并确保员工知晓相关的管理制度。各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

    2、 如果部分员工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双产生争议,公司会尽量以内部协商的
方式与员工进行沟通。

    3、 如果公司与员工对于发生的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不符合公司要求而导致的
员工辞退,公司尽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
期时与该等员工解除合同,如因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导致的解聘事项,公司亦会明
确通知该等员工,尽量达到和解解聘。

    4、 但由于公司员工较多,部分员工的解聘无法达成一致,产生了劳动纠纷。
针对劳动纠纷,公司继续积极与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员工协商调解,争取在劳
动仲裁和诉讼中与员工达成协商,并及时向员工支付达成一致的调解金额,对于
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争议,公司均尽快按照生效判决执行。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丰联酒业及其下属公司的相关未决诉讼不会对对本
次交易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丰联酒业已针对因劳动争议而
可能引起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制定了充分、可行的防范措施。

     问题 16:申请材料显示,2017 年 1-6 月,承德乾隆醉、安徽文王、湖南武
陵和曲阜孔府家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4%、
51.63%、16.49%和 24.9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具体类别(经
销商、直销)、合作年限、在手合同起止期限、续期条件,是否存在违约或不能
续约的风险,并结合上述情形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对经
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答复:

    一、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具体类别(经销商、直销)、合作年限、在手合同起止
期限、续期条件,是否存在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一) 丰联酒业下属白酒企业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客户类别、合作年限

    报告期内,承德乾隆醉合并口径下经审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承德乾隆
醉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类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型     年限
           石家庄市盛世新宇商贸有限公            10 年
                                        经销商             3,043.40      7.84%
                       司                        以上
             邯郸市芳紫贸易有限公司     经销商   4年       2,373.37      6.1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赛欣酒   经销商   10 年
 2017 年                                                   1,527.34      3.94%
                   业有限公司                    以上
  1-9 月
              承德华城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1年       1,303.91      3.36%
                                        经销商   10 年
            承德市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1,274.64      3.28%
                                                 以上
                      合计                                 9,522.66     24.53%
                                        经销商   10 年
            承德市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3,777.38      7.52%
                                                 以上
           石家庄市盛世新宇商贸有限公   经销商   10 年
                                                           3,488.15      6.95%
                       司                        以上
  2016       邯郸市芳紫贸易有限公司     经销商   4年       3,013.74      6.00%
  年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赛欣酒   经销商   10 年
                                                           2,166.91      4.31%
                   业有限公司                    以上
                                        经销商   10 年
               滦平县兰和综合商店                          1,442.20      2.87%
                                                 以上
                      合计                                13,888.37     27.65%
                                        经销商   10 年
           邯郸市邯山梓林商贸有限公司                      3,497.70      7.17%
                                                 以上
                                        经销商   10 年
            承德市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3,288.89      6.74%
                                                 以上
           石家庄市盛世新宇商贸有限公   经销商   10 年
  2015                                                     3,213.70      6.59%
                       司                        以上
  年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赛欣酒   经销商   10 年
                                                           2,237.08      4.59%
                   业有限公司                    以上
                                        经销商   10 年
               滦平县兰和综合商店                          1,665.66      3.41%
                                                 以上
                      合计                                13,903.03     28.50%


    报告期内,安徽文王合并口径下经审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安徽文王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类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型     年限
                                                 10 年
              临泉县龙泉名酒专卖店      经销商             6,226.49     19.48%
 2017 年                                         以上
  1-9 月                                         10 年
             临泉县陈氏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4,486.35     14.03%
                                                 以上
                                            客户类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型     年限
                 临泉县阜台超市             经销商   1年       1,775.85       5.55%
             阜阳市金缘酒业有限公司         经销商   2年       1,445.33       4.52%
                                                     10 年
           临泉县永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销商             1,302.82       4.08%
                                                     以上
                      合计                                    15,236.84      47.66%
                                                     10 年
              临泉县龙泉名酒专卖店          经销商             7,090.83      20.95%
                                                     以上
                                                     10 年
             临泉县陈氏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5,104.13      15.08%
                                                     以上
  2016                                               10 年
               肥西县城关南海商行           经销商             1,171.16       3.46%
  年度                                               以上
           舒城县富昌商贸中心(普通合伙)     经销商   4年       1,036.53       3.06%
                                                     10 年
            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        经销商               903.12       2.67%
                                                     以上
                      合计                                    15,305.78      45.22%
                                                     10 年
              临泉县龙泉名酒专卖店          经销商             5,113.02      17.04%
                                                     以上
                                                     10 年
             临泉县陈氏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3,810.38      12.70%
                                                     以上
  2015                                               10 年
               肥西县城关南海商行           经销商             1,704.11       5.68%
  年度                                               以上
                                                     10 年
           临泉县永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销商             1,455.39       4.85%
                                                     以上
           舒城县富昌商贸中心(普通合伙)     经销商   4年       1,369.91       4.57%
                         合计                                 13,452.80      44.83%


    注:安徽文王合并口径下财务数据仅包含安徽文王、文王酒类,未对承德乾隆醉、湖南
武陵、曲阜孔府家及相关下属公司进行合并处理。


    报告期内,湖南武陵合并口径下经审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湖南武陵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年限
           常德市泰和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4年       820.40         6.59%
           武陵区金祥瑞副食商行           直销终端   3年       419.02         3.36%
 2017 年       武陵区欣蓬商行           直销终端     3年       305.00         2.45%
  1-9 月   常德嘉盛酒品贵宾服务有限
                                          直销团购   7年       237.03         1.90%
                   责任公司
             桃源县漳江镇德宇商行         直销终端   3年       236.92         1.90%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年限
                    合计                                   2,018.37      16.20%
          常德嘉盛酒品贵宾服务有限
                                       直销团购   7年      1,453.71      12.16%
                  责任公司
           常德市泰和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4年       659.14        5.51%
  2016
               桃源县宇翔酒业          直销终端   6年       263.49        2.20%
  年度
          常德帝凯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直销终端   3年       257.93        2.16%
            武陵区金祥瑞副食商行       直销终端   3年       224.53        1.88%
                    合计                                   2,858.80      23.91%
          常德嘉盛酒品贵宾服务有限
                                       直销团购   7年      1,448.09      13.36%
                  责任公司
          常德市嘉瑞酒品商贸有限责
                                        经销商    7年       716.51        6.61%
                  任公司
  2015
            鼎城区鑫隆达酒业商行        经销商    6年       502.62        4.64%
  年度
           常德市泰和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4年       413.96        3.82%
          常德市华陵酒类饮品销售有
                                        经销商    7年       382.76        3.53%
                  限公司
                    合计                                   3,463.93      31.97%


    报告期内,曲阜孔府家合并口径下经审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曲阜孔府
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年限
                                                  10 年
              曲阜市耀夫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845.54        7.41%
                                                  以上
            沂水县同福酒水批发部        经销商    3年       425.54        3.73%
  2017
                                                  10 年
   年        KFJ KOREA CO.,LTD.         经销商              395.15        3.46%
                                                  以上
 1-9 月
          安丘市国华酒水销售有限公司     直销     2年       345.06        3.02%
            曲阜市汇源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1年       344.53        3.02%
                    合计                                   2,355.82      20.64%
                                                  10 年
            曲阜市耀夫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1,244.70       9.83%
                                                  以上
          上海悠粮生态农业投资有限公
                                        经销商    1年       737.95        5.83%
                      司
  2016
          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销商    3年       586.49        4.63%
  年度
                                                  10 年
             KFJ KOREA CO.,LTD.         经销商              481.76        3.81%
                                                  以上
            上海友怡酒业有限公司        经销商    1年       462.87        3.66%
                    合计                                   3,513.77      27.76%
                                               合作
  期间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年限
                                               10 年
            上海明盛食品有限公司     经销商             2,421.86      12.52%
                                               以上
                                               10 年
           曲阜市耀夫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1,406.70       7.27%
                                               以上
  2015
           曲阜市乐佳商贸有限公司    经销商    3年       673.02        3.48%
  年度
                                               10 年
           广州市鼎奥贸易有限公司    经销商              592.34        3.06%
                                               以上
            沂水县同福酒水批发部     经销商    3年       562.93        2.91%
                    合计                                5,656.85      29.24%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下属四家白酒企业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该
年度销售总额 50%的情形。报告期内因各经销商所在区域白酒市场情况变化,各
经销商年度销售收入存在波动,但整体平稳。

    (二) 丰联酒业下属白酒企业前五大客户在手合同起止期限、续期条件,是否
存在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报告期内,承德乾隆醉、安徽文王和曲阜孔府家前五大客户以经销商为主,
湖南武陵前五大客户以直销为主。

    对于经销商,丰联酒业每年年初与其签订年度经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销售
目标量并就年度销售目标层层分解,每月检查目标完成情况调整次月目标和相应
的动销方案,确保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实际操作中,丰联酒业每年年底根据经
销商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区域市场管理秩序情况(如库存管理、渠道存货等)以及
经销商自身资质(办公场所、资金实力、销售网络、仓储面积等)变化情况等经销
商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级考核。在满足上述考核要求后,对于无违反合同及市场管
理秩序行为的经销商进行合同续签。

    对于直销客户,丰联酒业每年年底与终端网点、团购两种类型直销客户签订
年度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与现有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持续的长期合作关系,老
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且已与多家主要客户完成了年度销售框架协议的签订,未来
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较小。

    二、 标的资产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对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
影响

    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下属四家白酒企业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进入当期前五大客
                                        户
          承德乾隆醉
                                2017                              备注
        报告期主要客户(7)              2016    2015
                                 年
                                       年度    年度
                               1-9 月
  石家庄市盛世新宇商贸有限
                                是       是      是                 -
            公司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671.48
   邯郸市芳紫贸易有限公司       是       是      *
                                                                 万元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赛欣
                                是       是      是                 -
        酒业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新增承德市双滦
    承德华城商贸有限公司        是       -       -
                                                                区经销商
  承德市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
  邯郸市邯山梓林商贸有限公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468.95
                                 -       *       是
            司                                                    万元
                                                         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滦平县兰和综合商店          *       是      是
                                                          1,264 万元(进入前十)

     注:括号中数字代表对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所涉及的不同客户数量;表中标
“*”为该等客户未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但当期仍为标的公司客户,标“-”为该等客户当期
不是标的公司客户。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新增大客户为承德华诚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系承德乾
隆醉根据白酒市场回暖加速的背景,新开发的经销商;另,邯郸市邯山梓林商贸
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逐步被邯郸市芳紫贸易有限公司取代。

                              是否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
          安徽文王
                              2017 年 2016      2015              备注
        报告期主要客户(8)
                               1-9 月   年度    年度
   临泉县龙泉名酒专卖店          是     是        是                   -
   临泉县陈氏商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
       临泉县阜台超市            是       -       -    2017 年度新增临泉县经销商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587.53 万
   阜阳市金缘酒业有限公司       是      *        -
                                                                       元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791.67 万
 临泉县永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是      *       是
                                                                元(进入前十)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858.28 万
                                                         元(进入前十),2017 年 1-9
  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月销售收入 848.11 万元(进入
                                                                     前十)
                                                           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肥西县城关南海商行         *       是      是
                                                            908.79 万元(进入前十)
 舒城县富昌商贸中心(普通合                                 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       是      是
             伙)                                           1,164.34 万元(进入前十)
     注:括号中数字代表对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所涉及的不同客户数量;表中标
“*”为该等客户未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但当期仍为标的公司客户,标“-”为该等客户当期
不是标的公司客户。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安徽文王新增大客户为临泉县阜台超市,主要系考虑
到临泉县人口密度较高,且地处安徽省阜阳市、河南省周口市和驻马店市交叉中
心位置,人口流动性较大,为强化销售渠道而新增的经销商。

                              是否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
         湖南武陵
                              2017 年 2016      2015              备注
       报告期主要客户(10)
                               1-9 月   年度    年度
   常德市泰和商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
   武陵区金祥瑞副食商行          是     是        -    2016 年度新增直销终端客户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100.87 万
       武陵区欣蓬商行           是      *       *        元,2016 年度销售收入
                                                              144.29 万元
 常德嘉盛酒品贵宾服务有限责
                                是      是      是                  -
           任公司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226.66 万
    桃源县漳江镇德宇商行        是      *       *      元,2016 年销售收入 207.44
                                                                   万元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81.57 万
  常德帝凯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是      *        元,2017 年度销售收入
                                                                52.44 万元
 常德市华陵酒类饮品销售有限
                                -        -      是         原长期合作经销商
           公司
 常德市嘉瑞酒品商贸有限责任
                                -        -      是         原长期合作经销商
           公司
   鼎城区鑫隆达酒业商行         -        -      是          原长期合作经销商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140.89 万
       桃源县宇翔酒业           *       是      *        元,2017 年度销售收入
                                                                12.31 万元

     注:括号中数字代表对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所涉及的不同客户数量;表中标
“*”为该等客户未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但当期仍为标的公司客户,标“-”为该等客户当期
不是标的公司客户。


    由上表可知,武陵区金祥瑞副食商行为 2016 年度新增直销终端客户,常德
市华陵酒类饮品销售有限公司、常德市嘉瑞酒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鼎城区鑫隆
达酒业商行系 2016 年度停止合作的长期经销商,主要系湖南武陵自被丰联酒业
收购后采取销售模式创新,改经销为直销,因而导致主要客户类型和具体构成产
生一定变动。
                              是否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
         曲阜孔府家
                              2017 年 2016      2015              备注
     报告期主要客户(11)
                               1-9 月   年度    年度
   曲阜市耀夫商贸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414.31 万
    沂水县同福酒水批发部        是      *       是
                                                               元(进入前十)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14.88 万
    KFJ KOREA CO.,LTD.          是      是      *
                                                                     元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312.64 万
          国华酒水              是      *        -
                                                               元(进入前十)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128.29 万
   曲阜市汇源商贸有限公司       是      *       *         元,2016 年度销售收入
                                                                 79.89 万元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161.07 万
   广州市鼎奥贸易有限公司       *       *       是     元,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231.23 万元
                                                       2015 年度销售收入 552.23 万
 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元(进入前十),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103.49 万元
                                                       2016 年度销售收入 455.23 万
   曲阜市乐佳商贸有限公司       -        -      是      元(进入前十),2017 年 1-9
                                                          月销售收入 36.94 万元
   上海明盛食品有限公司         -        -      是                    -
 上海悠粮生态农业投资有限公
                                -       是       -     2017 年销售收入 43.73 万元
             司
   上海友怡酒业有限公司         -       是       -      2015 年销售收入 8.59 万元

     注:括号中数字代表对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所涉及的不同客户数量;表中标
“*”为该等客户未进入当期前五大客户但当期仍为标的公司客户,标“-”为该等客户当期
不是标的公司客户。


    由上表可知,国华酒水系 2016 年度新增直销客户,主要系曲阜孔府家根据
当地消费习惯开发的直销渠道。

    综上所述,承德乾隆醉、安徽文王主要客户类型均为经销商,合作关系长久,
报告期内各自前五大客户分别涉及 7 家不同客户和 8 家不同客户;湖南武陵主要
客户类型构成较为稳定,合作关系良好,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涉及 10 家不同客
户,客户类型构成从报告期初直销客户、经销商共存逐步转变为报告期末以直销
客户主导,上述变动主要原因为:自被丰联酒业收购后,湖南武陵结合自身产品
特点和消费习惯,以重构消费价值链为抓手,充分利用 IT 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
技术,创新和探索白酒销售模式,逐步取消经销商、全力开拓直销渠道;曲阜孔
府家主要客户类型均为经销商,合作关系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涉及 11
家不同客户。因此,报告期内丰联酒业下属白酒企业主要客户稳定程度较高,合
作稳定。经核查,标的公司与新增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合作背景符合白
酒行业回暖趋势,是基于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状况的商业化行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丰联酒业下属四家白酒企业前五大客
户(已剔除丰联酒业内部企业间销售)销售收入简单加总分别为 36,476.63 万元、
35,566.72 万元和 29,133.69 万元,占丰联酒业各报告期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30.74%、31.54%和 31.64%,销售情况稳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丰联酒业与主要客户合作年限、在手合同起止
期限,未来违约或不能续约的风险较小;丰联酒业下属四家白酒企业与主要客户
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客户结构较为稳定,期内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销售情况
稳定,对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