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8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19-072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及网
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 7 号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拟通过计划管理
人设立“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
项计划发行的总规模不超过 11 亿元,产品期限预期拟不超过 18 年,且在专项计
划约定的开放参与日可能因触发售回/购回而提前结束专项计划(具体期限可能
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申请发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拟设立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 2019-073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产业发展项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产业市场动
态,适机获取产业发展投资项目。考虑产业发展目标和资金周转情况,为保证决
策的效率和时效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增加产业发展投资项目,产业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健康、文娱、应急


                                   1
安防、智能制造等主营业务涵盖及延伸领域,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拍挂、股
权合作、产业园开发建设,技术及服务管理等方式,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
    上述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在股
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内的投资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超过额
度的除外。
    在不超出上述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产业发展投资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产业发展对外投资的公告》(临 2019-074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鉴于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重庆盛都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都物业”)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进行调整,公司同意减少盛都
物业注册资本 5,470 万元,注册资本由 5,500 万元减少至 30 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子公司减资的公告》(临 2019-075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联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联营企业南京瑞熙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高于6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
他对外融资担保)。
    公司将根据联营企业发展需求,按股权比例提供其所需且合理的担保,并承
担相应担保责任。该担保额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
内,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联营企业及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等
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方要求在
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融资及担保尚需相关方审
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实际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计算起三年内
有效。


                                    2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 2019-076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077 号)。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
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设立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开

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盘活基础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结构及经营
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也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资产
证券化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针对《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其联营企业
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联营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实
际发展情况提供合理担保金额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该担保合理,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程


                                   3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