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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川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7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3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屠鹏飞先生、吴星宇先生、
晁恩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
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 年度审计工作中,
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和公正。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