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川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7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6 年度审计工作中
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
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
作量和市场价格,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报备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