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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纸业: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03-19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债券简称:12 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 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
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5
亿美元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
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
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主要以美元、欧
元、英镑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
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三、预计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规模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
业务,2019年度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5亿美元,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鉴于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Nordic Paper Holding AB(以下简称“北
欧纸业”)80%以上的销售收入和30%左右的采购成本均以外币结算,且多年来执
行稳健的套期保值政策,取得良好的效果。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公司将针对控股
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权限进行再授权:公司拟授权北欧纸业董事会2019年度
金融衍生品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1.5亿美元,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一)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
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
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经中心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事务。同时定期组织相关
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金融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金融衍
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
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
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
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
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
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
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
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风险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
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
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授权
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的
内控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
理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业务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