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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9-16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自身
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截至目前,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大健康
产业投资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尚不能按照原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增资远程金卫。为
保障原合作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认为双方在
肿瘤领域拥有较为广泛的合作基础,能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经进一步协商一致达
成本补充协议。该合作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合作意向的体现,尚需后期与相关各
方逐步落实,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合作协议的签订。




                                           独立董事:李思    李闯      姜峰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