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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5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7-143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9 张,实收董事表决票 9 张,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促进中珠医疗的整体战略布局,不断完善中珠医疗的业务网络,推动公
司打造集肿瘤预防、早期诊断、药物治疗、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及互联网大数
据医疗为一体的“肿瘤全产业链”,中珠医疗拟收购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

    中珠医疗经与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张平、张平优共同协商,决定
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今朝科技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经双方协
商确定 70%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410 万元。约定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双
方按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实缴的 100 万元注册资本,同时按转让完成
后的持股比例对今朝科技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实缴完成后,今
朝科技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8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本次收购的有关材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本次收
购行为没有异议,同意公司的本次收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收购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7-144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转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珠医疗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珠租赁”)经营发展的需要,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 18,000 万元,其中 13,000 万元为授信敞口额度,剩余 5,000 万元为低风险
业务额度,期限 5 年;中珠医疗将 13,000 万元授信敞口额度转授信给控股子公
司中珠租赁公司,期限 5 年,并对其在本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行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该具体授
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中珠租赁
公司其他股东张誉萨按持股比例向中珠医疗提供反担保,并出具承诺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中珠医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转授信提供担保,
授权经营层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为以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已经中珠
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珠医疗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为中珠医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转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7-145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珠医疗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珠租赁公司因生产经营等需要,向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期限 3 年,中珠医疗为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中珠租赁
公司其他股东张誉萨按持股比例向中珠医疗提供反担保,并出具承诺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中珠租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授权经营层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为以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已经中珠医疗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珠医疗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为中珠租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7-145 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