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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07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被提名
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聘任常务副总裁、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陈小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现聘任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裁,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违反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相关规定。

    3、经审核,李伟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并按相关
规定将其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4、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独立董事:李思      李闯    姜峰

                                               二○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