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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4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收购的转让方深圳市前海顺耀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
顺耀祥”)与中珠医疗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但经了解,前海顺耀祥持有的珠海中珠商
业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系过去 12 个月内受让于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
司与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 10.1.3(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
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约定,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本次股权收购履行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原则合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
我们认可此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姜峰    李思   李闯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