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8-17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慎审核,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还款计划的审核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还款计划,系因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并根据其自身实
际情况作出,有利于保证相关承诺的切实履行。本次变更还款计划事项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还款计划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审议的变更还款计划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同意公司的本次变更还款计划事项。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并不涉及
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