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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11-01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95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9】29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募投项目兰溪瑞康医院肿
瘤放疗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兰溪项目)与嘉鱼康泰医院放疗中心项目(以下简称
嘉鱼项目),并将 1.44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与临床肿
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根据公告,你公司 2016 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13 亿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 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前次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决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其中 5,000 万元拟用于投资建设“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本次拟终止的
兰溪项目与嘉鱼项目属于“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分别为
1,135 万元和 24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 0。公告称,终止募投项目主要因为兰
溪瑞康医院提出调整医疗设备配置,以及嘉鱼康泰医院原机房用地不符合环评要
求。请公司:(1)补充披露兰溪项目与嘉鱼项目实施过程及公司所做的工作,以
及出现上述终止因素的具体时间;(2)结合上述项目的前期立项、论证情况,说
明前期变更募投项目是否审慎,是否对相关项目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风险进行
了充分评估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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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披露通过下属公司出资 2.8 亿元,
以增资入股方式取得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
85%股权,共同建设运营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并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决议将 2 亿
元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该次增资。前次公告称,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总投资
3 亿元,已于 2017 年 6 月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 20 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
投资回报期为 4.78 年。本次公告称,因北京忠诚肿瘤医院资质硬性与业务技术
升级软性的需求,需在原预测的投资额 3 亿元基础上,再增加投资额 1.4 亿元。
公司拟采取借款的形式投入用于医院前期建设,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 亿元。
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 4.4 亿元,预计项目投资回报年限变更为营业
后 8 年,且因施工现场管理严格,项目工期较原预计工期需延展约 1 年时间,导
致房屋租金投入、现场管理成本增加约 2,300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前次忠诚肿瘤医院项目各细项的计划投资金额、开工及完
工时间要求,实际开工时间、实际投资金额、已形成的资产等,补充披露项目施
工进度慢于预期的具体情况;(2)结合当前项目工期延误且预计投资回报期将进
一步延后的现状,以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货币资金需求、募投项目相关行业政
策、行政审批、市场竞争等风险,分析本次将募集资金追加投入忠诚肿瘤医院项
目是否合理、审慎;(3)如忠诚肿瘤医院借款出现逾期或偿付风险,公司是否有
充分的保障措施,确保利益不受损失,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根据公告,公司拟采取借款的形式投入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健联),用于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 1,200 万元。请公司:(1)结合募投项目相关行业政策、行政审批、市场竞争
等风险,分析本次投资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是否合理、审慎;(2)如中
珠健联借款出现逾期或偿付风险,公司是否有充分的保障措施,确保利益不受损
失,并充分提示风险。

    四、请公司对截至目前包括 2.25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在内的所有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补充披露:(1)募集资金账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资金是否存在限制性安排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若是,请具体说明相关限制情
况;(2)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核实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
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等他方占用或实际使用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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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

    五、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说明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
施、推进和变更投向等相关事项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就本人是否勤勉尽责发表
意见。请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及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六、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在公司上述募投项目
的实施、推进及终止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说明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之前披
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述相
关内容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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