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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0-01-10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08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9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67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董事会决议通过与广州灌浆岛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灌浆岛)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拟以总
价11,128万元转让所持广州新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泰达)70%
股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
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交易对方广州灌浆岛为2019年8月27日新设立的公司,注册
资本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
为邓敬森。请公司补充披露:(1)邓敬森的基本情况,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主
要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2)结合广州灌浆岛及邓敬森的财务状况与资
信情况,说明交易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3)进一步
核实并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安排。

    二、根据公告,广州新泰达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11,942.12万元,增值额4,162.00万元,增值率53.50%。其
中,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7918.50万元,相比账面价值增值2638.02万元。广州新
泰达的主要资产为向广州达博生物外购的重组人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在研项
目及相关专利,目前处于III期临床阶段。因广州达博生物未取得相关研发成果,
广州新泰达仅支付了第一期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广州新泰达主要无形
资产的评估增值情况、估值方式及其依据;(2)广州新泰达后续是否将继续履
行专利转让协议并支付款项,公司是否对相关款项支付承担连带义务;(3)结
合广州新泰达相关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市场前景,分析评估增值是否合理,本
次股权转让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三、根据广州新泰达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4月30日广州新泰达对公司存在
其他应付款3790.9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其他应付款的形成时间、
产生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期限、利率,以及截至目前的余额;(2)广州新泰
达的具体还款安排及履约保障措施;(3)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
与广州新泰达存在其他应收款项、资金往来或向其承担担保义务,如有,请说明
本次交易对相关资金偿还、担保履行的后续安排。

    四、根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在交易对方广州灌浆岛完成尽职调查并通
知同意后生效,广州灌浆岛应在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4000万元(含已支付
的500万元定金款)。广州灌浆岛支付剩余7128万元股权转让款后7个工作日内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一定收益。请公司补充披露:(1)
目前广州灌浆岛开展尽职调查的情况,以及协议是否明确广州灌浆岛完成尽职调
查、决定是否履约的截止期限;(2)协议是否对广州灌浆岛支付尾款的期限做
出明确约定;(3)结合协议对履约和付款的时间安排,说明本次交易完成时间
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1月17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要求
准备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