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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生电子:关于和支付宝等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2014-12-04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7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支付宝等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4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与其控股子

公司,包括(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2)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

司、(3)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杭州恒生云融网络有限公司(筹)

(以上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为“恒生方”)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

宝杭州”)、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财宝”)、集分宝南京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分宝”)、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蚂蚁金服”)等公司近日签订《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以下简

称“关联交易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双方            交易描述             交易期限          交易金额
恒生方       1、 恒生方向支付宝采购第   2014 年 10 月 1   1、 恒生方向支付宝

与支付宝        三方支付服务或货款收    日 至 2015 年        支付的费用不超

                付服务                  12 月 31 日          过 300 万元;

             2、 支付宝委托恒生方开发                     2、 支付宝向恒生方

                金融领域的软件 或恒生                        支付的费用不超

                方向支付宝备付金银行                         过 500 万元

                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恒生方       支付宝杭州委托恒生方开发   2014 年 10 月 1   支付宝杭州向恒生方

与支付宝杭   金融领域的软件             日 至 2015 年     支付的费用不超过

州                                      12 月 31 日       200 万元


恒生方       恒生方向招财宝采购理财产   2014 年 10 月 1   恒生方向招财宝支付

与招财宝     品销售推广中介服务         日 至 2015 年     的费用不超过 1500

                                        12 月 31 日       万元


恒生方       恒生方向集分宝采购理财产   2014 年 10 月 1   恒生方向集分宝支付

与集分宝     品销售推广中介服务         日 至 2015 年     的 费 用 不 超 过 330

                                        12 月 31 日       万元


恒生方       恒生方为蚂蚁金服开发相关   2014 年 10 月 1   蚂蚁金服向恒生方支

与蚂蚁金服   银行 IT 系统软件           日 至 2015 年     付软件开发费不超过

                                        12 月 31 日       7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3530 万元


       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蕾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25 号 C 楼 103 室

营业执照号码:330100400010886

公司介绍: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支付宝是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为用户提

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

关联关系:支付宝的实际控制人为马云先生,支付宝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2、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蕾

地址: 西湖区西溪路 525 号 A 楼东区 216 室

营业执照号码:330106000290591

公司介绍: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12 日,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支付宝杭州的实际控制人为马云先生,支付宝杭州构成恒生电子的关

联法人。




3、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雷鸣
地址:上海市黄埔区蒙自路 207 号 13 号楼 413 室

营业执照号码:310101000634634

公司介绍:上海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招财宝主营业务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金融机

构提供发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平台。

关联关系:招财宝的实际控制人为马云先生,招财宝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4、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地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三鸿路 6 号 6 幢 413 室

营业执照号码:320114000110998

公司介绍: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集分宝服务,致力于实现不同积分的兑换,实

现购物抵现、缴费等功能。

关联关系:集分宝的实际控制人为马云先生,集分宝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人。




5、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蕾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477 号华星科技大厦九层

营业执照号码:330106000060708

公司介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8,813,036 元。蚂蚁金
服旗下品牌包括了支付宝、支付宝钱包、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小贷及筹备中的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

关联关系:蚂蚁金服的实际控制人为马云先生,蚂蚁金服构成恒生电子的关联法

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恒生方与支付宝一:

1、交易内容: 恒生方基于基金销售、融资服务等向支付宝采购第三方支付服务

或货款收付服务;

2、定价依据:费用按交易量一定比率收费或按笔收费,与支付宝向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为月结方式,双方当月确认上个月的费用数额后,由恒生方

支付给支付宝;

4、验收方式:达到支付宝向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水准;

恒生方与支付宝二:

1、交易内容:支付宝委托恒生方开发金融领域的软件或恒生方向支付宝备付金

银行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2、定价依据:与恒生方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软件开发费用一般按照软件开发的进度,支付宝向恒生方分阶段

支付款项;技术运维服务费一般按年度结算,由支付宝于每年年底向恒生方支付

当年发生的技术运维服务费。

4、验收方式:达到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清单或服务标准的要求;
(二)恒生方与支付宝杭州:

1、交易内容:支付宝杭州委托恒生方开发金融领域的软件;

2、定价依据:与恒生方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按照软件开发的进度,支付宝杭州向恒生方分阶段支付款项。

4、验收方式:达到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清单的要求;




(三)恒生方与招财宝:

1、交易内容:恒生方就其可以销售的理财产品在招财宝平台进行销售推广,招

财宝提供服务器及相关网络通信系统、平台入口及界面展示、投资产品信息查询

等销售推广中介服务或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招财宝按交易产品数额的一定比例收费,与招财宝向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为月结方式,双方当月确认上个月的费用数额后,由恒生方

支付给招财宝。

4、验收方式:达到招财宝向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水准;




(四)恒生方与集分宝:

1、交易内容:恒生方向集分宝采购理财产品销售推广中介服务。

2、定价依据:按交易产品数额的一定比例收费,与集分宝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

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为月结方式,双方当月确认上个月的费用数额后,由恒生方
支付给集分宝。

4、验收方式:达到集分宝向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水准;




(五)恒生方与蚂蚁金服

1、交易内容:蚂蚁金服委托恒生方开发相关银行 IT 系统软件;

2、定价依据:与恒生方向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原则一致;

3、付款方式:一般按照软件开发的进度,蚂蚁金服向恒生方分阶段支付款项。

4、验收方式:达到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清单的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生电子的业务主要为金融客户以及各类投资者提供各项 IT 产品与服务,

以及提供金融资讯与第三方基金销售等服务,恒生电子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

采购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服务等,因此日常经营中需要采购招财宝、支付宝等相关

的产品与服务;同时,恒生电子作为金融 IT 产品与服务供应商,也承接相关的

IT 产品开发与产品服务,而支付宝、蚂蚁金服等存在上述 IT 的产品与服务需求;

基于以上两点,双方构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各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署,在产品

与服务定价方面采纳市场公允定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的存在。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均具有资金与产品、技术实力来履行合同,不存在履

约能力问题。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与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顺利执行,将会帮助公司业务得到发展。
五、2014 年 4 月 1 日-9 月 30 日期间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恒生方与支付宝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70,113 元人民币,均合法、有效审

批与履行。

    2、恒生方与招财宝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70,000 元人民币,均合法、有效审

批与履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 4 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

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

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此

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

程立、张东晖等 4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此

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

程立、张东晖等 4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定价采纳市场公允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