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4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1,347,9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49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
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董事刘曙峰、井贤栋、韩歆毅、高俊国、
蒋国飞(GUOFEI GEOFF JIANG)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
丁玮、刘兰玉、郭田勇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赵颖、黄辰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晨晖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官晓岚、副总裁廖章
勇、副总裁傅美英、副总裁张永、副总裁宋加勇以及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列席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45,368 99.9982 2,600 0.00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45,368 99.9982 2,600 0.001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45,368 99.9982 2,600 0.001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45,368 99.9982 2,600 0.001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45,368 99.9982 2,600 0.001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25,539 99.9851 22,429 0.0149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1,330,539 99.9884 2,600 0.0017 14,829 0.0099
(二) 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公司 2017 年
0.00
6 度公司利润分 3,314,636 99.3279 22,429 0.6721 0
00
配预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朱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