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生电子: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星禄二期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8-2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3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星禄二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4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六

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

星汇”)共同发起设立杭州星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禄一期”),主

要投资于互联网及科技金融生态圈领域内的创业企业。

    鉴于星禄一期项目投资进展良好,公司拟与恒星汇共同发起设立星禄二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星禄二期”),具体

如下:

    星禄二期的普通合伙人(GP)为恒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翌马投资”),翌马投资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

    星禄二期的有限合伙人(LP)为公司和恒星汇,其中公司出资 18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恒星汇出资 12000 万元人民币。

    星禄二期成立后与星禄一期相同,将负责原来恒生电子和恒星汇共同投资领域的具体投

资事务,主要投资方向为金融科技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包括云计算、大数据、征信、金融信

息技术在相关产业领域的应用等。

    恒星汇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1 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宁波市

管理合伙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9610 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企业,其中关联自然人彭政纲董事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刘曙峰董事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蒋建圣董事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范径武副总裁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童晨晖副总裁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倪守奇副总裁出

资 200 万元人民币、傅美英副总裁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王锋副总裁出资 150 万元人民币、

宋加勇副总裁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星禄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系

新发起设立,主要从事项目股权投资与管理事务,注册地拟为杭州市(如因相关注册政策原

因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注册地址),总出资额为 301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注册地与名称

等以工商部门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

    (1)恒生电子、恒星汇、翌马投资共同出资 301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星禄二期;其中翌

马投资为普通合伙人(GP),恒生电子和恒星汇为有限合伙人(LP)。

    (2)全体合伙人总计认缴出资 30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首次认缴 6020 万元人民币,

余下 24080 万元人民币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认缴。公司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

    (3)星禄二期的主要投资标的是与实体产业密切结合的金融科技成长型企业,通过投

资与恒生电子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协同关系,完善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星禄二期的普通合伙人为杭州翌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

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管理费: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总额的 0.8%,按年度收取。

    (6)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i)   有限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有限合

伙人均 100%收回其实缴出资;

    (ii) 普通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如在前轮分配有剩余的,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该

合伙人 100%收回其实缴出资;

    (iii) 支付有限合伙人基本收益:如在前轮分配还有剩余的,则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

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实现年化 10%单利的收益;

    (iv) 支付普通合伙人基本收益:如在前轮分配还有剩余的,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

该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实现年化 10%单利的收益;

    (v)80/20 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后,如还有剩余的,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 80%在全体合

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其余 20%归于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义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

务,应先以本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定价依据:

    各合伙人均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同股同权。

    3、关联交易内容:

    恒生电子、翌马投资合计出资 18100 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法人恒星汇构成共同投资的关

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从公司投资

战略整体角度出发,需要在金融科技的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布局,以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公司的

业务领域。星禄一期自成立以来,对相关领域进行了有效的探索,所投资的企业与公司在相

关业务领域进行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和协同,扩大了公司的产品线,为公司在一些创新金融科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技领域提供了很好的探索机会,本次交易将继续延续原有的投资思路和原则,进一步优化公

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

    本次与关联法人的共同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最近一年历史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恒生电子与恒星汇无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 4 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

的本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等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

次关联交易各方均以相同价格投资入股,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均以相同价格投资入股,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