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将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对公司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杭州信雅达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风险公司”)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增强风险公司对优秀 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风险公司 17%的股权按照实际已到位 出资额原值转让给汪陈笑、叶明、付建刚、刘小刚、朱宣安、姚辉、高强、苏珩、 王升太、陈慧民、朱晓峰。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