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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19-01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政策规定,
公司需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
应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颁布的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需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3、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执行实施并对涉及到需追溯调整的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通过并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