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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0-2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
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
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杨运林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个人简历等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
履职能力。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运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
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
展需要,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
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同意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签字):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