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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文化: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7-11-21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1 月 6 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浙江祥源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临 2017-098)外,还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时限达到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业务

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