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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16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在安徽省铜陵市公司会议室

召开。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出。

    5、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已经

公告。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 开始,在安徽省

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市时间: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492,215,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977,662,123 股的 50.3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 人,代表股份 96,58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8%,

所有参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包括参加现场会议的 1 位股东)均采用了网络投票

方式进行投票。

    8、本公司在任董事 9 人,李晓先生、王世根先生、储忠京先生等 3 位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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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荣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其余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孔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鉴于美国里亚公司受其资金状况影响仍无法在未来 12 个月内实施对广东精

            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迅”)的投资,目前广东精迅公司

            生产状况较好。因此公司拟将原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现为

            年产 12,000 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剩余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当美国里亚公司开始对广东精迅实施投资时,公司

            将以自有流动资金对广东精迅公司进行投资。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是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缓解公司

            短期债务压力;二是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股东利益

            最大化。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    弃权票数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内容         投票类型   同意票数(股)
号                                                      (%)      (股)    例(%)   (股)     例(%) 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全部投票    492,177,071        99.99     31,000      0.01      7,200     0.00    是
1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中小股东    153,539,214        99.98     31,000      0.02      7,200     0.00    是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

            料及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潘平、宋世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2/3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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