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6-01-20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改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或“公
司”)债务融资构成、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化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后
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经精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9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短融”),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拟发行短融的利率将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1/2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短融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主要
授权内容包括:
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
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融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
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资金用途,以及制作、修改并签
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融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
各种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
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
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 2 年。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