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11-30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
已于 2016 年 5 月 3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 2016-022 号公告)。该事项已于 2016
年 5 月 7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
见公司 2016-024 号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9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
月,公司已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
2016-025 号公告、2016-027 号公告、2016-029 号公告、2016-030 号公告)。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
2016-031 号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 2016-032 号公告、2016-033 号公告、2016-035
号公告)。
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7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
不超过 1 个月。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按规定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详见公司 2016-039 号公告)。
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
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继续停牌事项尚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 日 10:00-11:00
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
栏目(http://sns.sse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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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其中的主要交易对象 Highlight
Vision Limited(HK)签署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因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 4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停
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2016-051、2016-052、
2016-053、2016-055、2016-056、2016-058)。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07 号)。收到《问询函》后,公司
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对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
告》(详见公司 2016-070 号公告),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大厅召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6-071 号公告),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见公
司 2016-074 号公告)。并于同日发布了《精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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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62 号)(以下简称“《二次
问询函》”)。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二
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情况需
核实、查证,并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关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6 日及 24 日,
公司分别披露了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6-078 号、2016-079
号公告)。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对《二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
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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