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12-01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并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0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详见公司 2016-068 号公告)。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详见公司 2016-074 号公告),并及时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62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
函》”,详见公司 2016-077 号公告)。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二次问询函》
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情况需核实、查证,
并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关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
2016-078 号公告),预计 2016 年 11 月 24 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由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项的核实、查证工作尚未完成,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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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 2016-079 号公告),预计 2016 年 12 月 1 日前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目前,有关各方仍需对《二次问询函》涉及的
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沟通、核实和查证工作,故无法在 2016 年 12 月 1 日之前完成
《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在此期间,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 2016 年 12
月 8 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申请公
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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