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 29,820,326.37 元。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10 万元以上明细单列) 明细公告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内容 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 会计科目 收款单位 文件依据 1 扶持资金 2016.11 6,000,000 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 开经科(2016)2 号 2 扶持资金 2016.12 3,0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顶科 开经科(2016)2 号 3 技改扶持资金 2016.02 2,925,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开经科(2016)2 号 4 科技奖励 2016.08 1,985,8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顶科 科计(2016)35 号 5 税收返还 2016.07 1,363,8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财企【2014】713 号 6 科技奖励 2016.06 1,213,500 营业外收入 江苏顶科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7 2016.04 1,000,000 营业外收入 常州恒丰 常政发【2014】112 号 专项资金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8 2016.04 1,000,000 营业外收入 天津精达 津政发【2012】22 号 专项资金 9 技改扶持资金 2016.08 89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科计(2016)10 号 10 电力侧管理城市项 2016.11 820,80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达 佛经信函(2013)750 目奖励 11 税收返还 2016.07 732,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达 财企(2014)713 号 12 扶持资金 2016.08 602,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顶科 科计(2016)10 号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3 2016.01 518,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顶科 财企(2014)243 号 专项资金 1/3 14 名牌奖励 2016.09 500,000 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 皖政(2010)79 号 15 技改扶持资金 2016.01 500,00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达 南府复(2012)85 号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6 2016.09 5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铜政【2016】21 号 专项资金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铜发【2012】9 号、铜政 17 2016.11 5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专项资金 【2015】15 号 18 新材料发展补助 2016.07 485,400 营业外收入 江苏顶科 常高管(2014)129 号文件 19 税收返还 2016.07 471,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顶科 财企(2014)713 号 20 战略发展基金 2016.05 470,000 营业外收入 常州恒森 常经信投(2016)111 号 21 技术体系专项资金 2016.08 444,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达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2 2016.03 417,20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达 佛财工(2015)143 号 专项资金 23 扶持资金 2016.11 413,069.94 营业外收入 铜陵物流 24 税收返还 2016.07 391,000 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 财企【2014】713 号 25 新兴项目补助 2016.12 375,5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达 26 科技奖励 2016.11 310,07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迅 南府(2015)43 号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7 2016.11 280,3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达 专项资金 28 科技奖励 2016.01 2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29 扶持资金 2016.10 200,00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迅 佛科(2015)182 号 30 就业培训补贴 2016.05 2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达 31 科技奖励 2016.04 200,000 营业外收入 广东精达 佛财工(2015)143 号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32 2016.05 180,000 营业外收入 常州恒丰 常经信投资(2014)220 号 专项资金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33 2016.12 150,000 营业外收入 常州恒丰 常政发(2014)111 号 专项资金 34 就业培训补贴 2016.12 136,316.43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安徽省新产品证书(皖经信 35 名牌奖励 2016.08 100,000 营业外收入 铜陵精迅 新字 2015515 号) 36 其他 345,570 营业外收入 37 合计 29,820,326.37 营业外收入 2/3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款为 29,820,326.37 元。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 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6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