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1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7)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
600577 精达股份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45 时开始。
三、会议地点: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审议议案:
1、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况;
2、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报告表决议案,股东发言;
4、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现场选票;
6、监票人宣布综合表决结果;
7、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董事长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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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本部 2017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119,325,420.74 元(未经审计),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932,542.07 元;
(2)扣除 1 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314,464.37
元,减去 2017 年 5 月现金分红 156,425,939.68 元,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5,281,403.36 元;
(3)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955,324,246 股为基数,以
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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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00
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使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更加趋于合理,使
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薪酬机制的激励作用,鼓
励公司高管以上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特制订
本方案。
一、薪酬范围
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管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股份公司管理人员
在控股子公司兼任职务的按股份公司标准执行。
二、薪酬的构成
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固定薪酬(税后)按月发放,每年总额固定。
绩效薪酬(税后)按年发放,与当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经审计后的合并报
表)、年度预算净利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挂钩。
上述人员薪酬全部以现金发放。
三、薪酬的计算和发放
(一)固定薪酬: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固定薪酬不低于 80 万元,股
份公司高管年固定薪酬的具体标准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核定,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
年固定薪酬的具体标准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和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共同核定。
(二)绩效薪酬
1、股份公司绩效薪酬
(1)绩效薪酬计算
①公司全年合并实现净利润在年度合并预算净利润以下部分,按千分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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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发放;
②公司全年合并实现净利润在年度合并预算净利润以上部分,按千分之十二
计算发放;
(2)绩效薪酬的发放
董事长绩效薪酬分配比例为总额的 25%,总经理绩效薪酬分配比例为总额的
33%,其余高管人员分配比例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核定。
2、子公司绩效薪酬
(1)绩效薪酬发放条件
①子公司超额完成年度预算利润目标,具体超额标准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和各
子公司董事会制定;
②在成本管理奖中处于前两位或在经营管理奖中处于前两位的子公司;
③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收集和推广中申报科技成果评优、或知识产
权申请超过 3 个、或争取政府政策补贴超过 100 万元的子公司;
④对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不好情况下,仍能完成年度预
算任务的子公司。
(2)绩效薪酬的发放
按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年固定薪酬总和的 15%给予奖励,其中:
经理分配比例为总额的 40%,绩效薪酬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考核年度其年固
定薪酬;
②部门经理分配比例为总额的 60%,部门经理每人的绩效薪酬金额由总经理
确定,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四、在执行上述薪酬计划外,为鼓励各控股子公司在今后年度继续提升经营
业绩,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进一步上升,授权股份公司董事长
可以对股份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人员给予双超奖励,即对股份公司、控股子
公司当年实际合并净利润同比预算增长、同比上年度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时给予奖
励,具体奖励办法由股份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决定是否实施奖励。
五、上述人员任职不足一年的绩效薪酬计算办法:根据薪酬标准确定全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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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除以 12 乘以实际任职时间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六、考核和实施
1、本方案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计算薪酬,公
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监督实施。
2、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试行,控股合资子公司
以其董事会通过起执行,非合资公司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原 2004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
准的《董事长薪酬方案(试行)》不再执行。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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