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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2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委员孙志鸿、林华和王晓辉3名成员组成,其中孙志鸿
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2次例行会议,2次临时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重大关联交易
等内容进行仔细审核,认真听取各类专题汇报,对相关工作提出宝贵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18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
在北京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对年审会计师从事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委员一致同意以上三项议案,
并同意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8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会就提交第六届十一次
董事会中《公司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收
购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
委员一致同意实施上述议案。
   (3)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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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变更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续聘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8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提交第六届十四
次董事会中《关于收购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一致同意实施上述议案。
     2、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18年度报告履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前期履职情况:在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审计委
 员会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于2018年12月
 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年审注册会计
 师在公司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何航首先介绍对
 公司2018年1-11月财务报表预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然后向审
 计委员会介绍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
 审计计划,对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范围、审计时间的安排、影响审
 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风险评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2)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定期向审计委员
 会汇报审计进展情况,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
   (3)2019年4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
 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召开了沟通座谈会。公
 司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
 讨论,并审查了由公司提交、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财务会计报表后认为:
     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并同意以
 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保证公
 司如期披露2018年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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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
计委员会积极了解外部审计工作安排、工作进展情况、费用预算、并
对审计工作及审计结果进行相关认定。同时认为在年审审计期间,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勤勉尽责,全面有效地履
行了其工作职责。
    2、协调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通过审阅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
注,并对风险评估中所涉及的高风险事项控制点进行了重点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
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做到了及时优化内控流程。并根
据本年度所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研
究。2018年,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持续优化,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
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基础上,就财务报告中的重点
事项与公司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交流,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查。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情况。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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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
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通过全
方位多角度参与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2018年各项制度健全、有效,符合相关上市监管要求。
       2019年,审计委员会成员将继续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继
续发扬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均
有章可循。在保持专业性和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
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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