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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院: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2019-01-26  

						股票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01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计划
   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
   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 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装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4,135,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本次增持后,装备公司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4,135,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关于增持天华院
股票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装备公司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 217,723,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2%。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装备公司本次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原因及目的:装备公司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
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计划增持股份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
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4、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十二个月内。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期间,装备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135,2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已
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
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装备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4,135,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221,858,755 股,占比 54.03%。
    四、律师核查意见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
增持履行了前期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装备公司依据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装备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