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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电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2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 2018 年

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陈伟华先

生和董事周军先生等 3 名成员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汪祥耀先

生担任。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

在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等工作上向董

事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和风控管

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

席全部会议。

    1、2018 年 4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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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说明。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

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7 年

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18 年 4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公司独立董

事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全面沟通。会计师

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公司审计报告的初步审计意见,

委员会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同意以此为基础制作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召开前,审计委员

会专门组织了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议案。

    4、2018 年 8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专门组织了会议,全体成员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专门组织了会议,全体成员

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议案。

    (二)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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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了审核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经审核,公司支付立信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

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司获取除审计费用及相关差

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以及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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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的事项等。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指导公司更好地开展 2018 年度

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工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报告期,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8 年

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外部审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运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

作,更加尽职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地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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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汪祥耀                 陈伟华                 周   军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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