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19-05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七届十五
次监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 1801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与会监事 3 人,其中监
事赵建良以通讯方式参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志龙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
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