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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7-07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临 2016-071),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
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3,765,690 股无限
售流通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头区法
院”)冻结。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
3,765,690 股已经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头区法
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新 0106 执保 103 号之二,解除对八钢公司持有的公
司 3,765,690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冻
结。解冻股份占八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98%,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八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383,394,63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02%,不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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