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八一钢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3-26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函字【2019】02280001 号




目    录

1、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1

     明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函字【2019】02280001 号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会计
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八一钢铁内控
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变更在经批准审核后进行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是
八一钢铁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八一钢铁此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相关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对专项说明执行的主要审核程序与 2018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一并执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审批程序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八一
钢铁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批准同意八一钢铁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要求编制财

                                          1
务报告。

     3、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八一钢铁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
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和调整,对八一钢铁当期和前期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八一钢铁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要求,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受影响的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如下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原报表项目列报金额                                   新报表项目列报金额

应收票据                            379,924,030.5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18,180,209.13
应收账款                             38,256,178.61

应付票据                           4,957,305,634.1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441,861,117.57
应付账款                           2,484,555,483.47

应付利息                               7,810,419.46
                                                      其他应付款                        224,639,223.20
其他应付款                          216,828,803.74

管理费用                            163,632,822.72    管理费用                          112,278,291.36

                                                2
           原报表项目列报金额                     新报表项目列报金额

                                       研发费用                        51,354,531.36




    三、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强



                                              2019 年 3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