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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7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
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
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
计 243,030,552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89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399.88
元。上述募集资金3,599,324,919.28元(含部分发行费用)于2018年8月27日全
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
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
管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为 239,091.44 万元(含
利息收入),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专户余额为 99,975.57 万元,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专户余额为 44,724.73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虹
桥路支行专户余额为 94,391.14 万元(包含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6亿元人民
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
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新潮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首席财务长组织资金运营处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
产品。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
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二)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资金运营处、财务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资金运营处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
管理,财务处须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
过 1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
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
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
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