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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水泥: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3-22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 2019-1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七届七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呈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按照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8.14 亿元人民币,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须按照当年实现税后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 50%以上的, 可
以不再提取;鉴于本公司法定公积金已经提足,因此 2018 年度不再提取。本公司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之利润作如下分配:

    按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总股本 5,299,302,579 股,建议派发末期股息
每股 1.69 元人民币(含税),总额共计 895,582 万元人民币,拟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4%。


    二、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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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充分考
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因此同意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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