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3-22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 2019-08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二○一九
年三月二十一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吴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
数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以及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二〇一八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
三、审核通过二〇一八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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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呈本公司二〇一八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核通过关于本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本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作出的相应调整,本公司须在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告中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本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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